在具體的節能思路上,之前有傳聞說要將節能的指標細分到鋼鐵、化工、有色等具體行業,但這一說法遭到了權威人士的否認,該人士對本報表示,“就目前來看,節能的分解還將延續‘十一五’期間按地區分解的思路,行業分解的時機并不成熟。”
在這次工作會議上,李毅中還提出了2011年的節能減排指標目標:“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各降低4%,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提高2.2個百分點。”
單就節能和減碳指標而言,明年的目標并非是前述工業“十二五”規劃中相應指標按年均攤下來的平均值3.2%,而是略高0.8%。“這就是說,每年的節能目標會根據經濟發展的情況有所區別。”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同時,把2011年的目標定高一點,也可以減少很多人擔心的能源消費出現突然反彈的可能性。”
學者建議:“十二五”碳強度比2005年下降37.2%
在工信部積極研究工業領域節能減碳指標的同時,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所也提出了“十二五”碳強度目標的方案。
該方案是2020年碳強度目標分解研究的一部分。根據參與該項研究的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柴麒敏對記者介紹,該方案考慮了其經濟成本和以及對經濟增長、社會福利的影響,力爭實現社會福利最大化。
他的研究顯示,按照2020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累計下降45%的高目標核算,“十二五”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累計相比于2005年分別下降37.2%,相應單位GDP能源強度累計相比2005年下降29.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提高到13.4%。
據其研究,這一減排目標設置,對經濟和社會福利的影響可以達到最小,對2015年GDP的影響小于1%,對福利(或消費)的影響為1%~5%。
對實現37.2%目標而言,他認為適當控制GDP的增速,至關重要。一方面,GDP增速越高,所允許能源消費彈性也就越大,從而不利于碳強度下降;另一方面,GDP增速過快,在現有的經濟結構下,意味著重工業占工業產值的比重上升,導致結構節能的貢獻率就迅速降低,從而影響碳強度目標的實現。因此,他建議,“GDP增長率應有一個‘臨界點’,使得結構節能的作用最大。”
此外,他還指出,由于中國的單位產品能耗相對較高,具有相當大的節能潛力,未來“十二五”期間,技術節能仍會是實現碳強度下降的主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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