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數據的要求和當前的承諾之間存在差距。但這份報告說明,當前談判所圍繞的一些可選辦法足以讓我們實現整體目標的近60%。這是一個良好的開端。”
墨西哥環境和自然資源部長埃爾維拉(JuanRafaelElvira)說:“《哥本哈根協議》中各國就減排所提出的削減努力,比《京都議定書》所實現的減排高出近三倍,這本身就是一個積極的信號,體現了進展。但我們必須將當前的承諾正式書面化,將其轉化為發達國家的正式承諾和發展中國家的明確行動。”
另外報告還顯示,這些承諾如何實施,例如談判如何確定審計規則等,幾乎與承諾的數字本身同等重要。簡言之,減排的規則和承諾同樣重要。
施泰納說:“這樣仍可能留下5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的差距。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若能提高減排承諾,并對諸如垃圾場中的甲烷、生物質和動物糞便的不充分燃燒產生的炭黑等所謂的一系列‘非二氧化碳’污染物的排放采取行動,這一差距則有可能彌合。”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執行秘書菲格雷斯 (ChristianaFigueres)指出:“報告既強調了減排的可行性,也強調需要開展國際合作以提高當前并不充分的減排抱負。出席坎昆聯合國氣候大會的各國政府必須堅持在哥本哈根、在聯合國做出的承諾,并且加快努力,商定減排方案,使世界有機會將升溫幅度限制在2攝氏度以內。”
該評估報告題為《排放差距報告:<哥本哈根協議>是否足以將全球變暖限制在2攝氏度或1.5攝氏度以內》,是來自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巴西、中國、丹麥、德國、印度、日本、墨西哥、荷蘭、新西蘭、瑞士、英國和美國25個研究中心的30多位研究員的共同成果。
該報告以聯合國氣候公約哥本哈根會議結束后開展的工作為基礎,同時評估了實現一個更艱難的目標(即在本世紀內將全球升溫幅度限制在1.5攝氏度以內)的可能性和辦法。
報告的一份附件還逐一評估了10多個主要國家的承諾,包括印度、俄羅斯、美國等。
報告設定了多種假設情境,包括各國全面履行其減排承諾的最大值的情況下2020年的估計排放,以及各國若僅履行減排承諾的最低值的情況下2020年的排放。
在哥本哈根會議之前、期間和之后,包括南非、印度尼西亞和墨西哥在內的許多發展中國家都做出了視其他國家采取行動的情況(尤其是國際氣候資金支持的供給情況)而相應變化的承諾。
與此同時,歐洲聯盟的減排目標為20%,但卻表示可以增加至30%,前提是其他國家也照此行事。加拿大表示將效仿美國的做法,而美國17%的減排承諾取決于相關法律是否得到通過。
另外,報告強調了必須確保與土地用途、土地用途變化與林業核算相關的規則必須“嚴格”,并確保剩余排放配額的使用問題得到解決。報告發現,這些問題背后的規則所產生的影響可以與減排承諾本身的影響相當。如果規則設置不當,承諾則可能受到影響。
施泰納說:“世界氣候模型科學家的這次空前合作,明確強調了將氣候變化限制在可控范圍是可以實現的。但是隨著一年一年的拖延,展開低成本高效益行動的窗口正日漸收窄。坎昆會議為我們提供了新的機遇,全世界應抓住這次機遇為商定一項新的國際條約而努力,以彌合排放差距,使這扇窗口繼續敞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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