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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引入VER機制的美國,需求最主要來自于第一種,即在各州對于環境保護的措施再加上跨國公司對企業責任感的履行。不過,雖然未加入《京都議定書》的強制減排隊列,但由于美國很多州政府都設立了強制的總量目標,所以美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實際上也引入了類似歐盟強制配額交易市場的交易模式,即存在一個合理的總量和分配機制。
而對于中國來說,由于企業市場規模和發展程度的限制,單純依靠企業責任感似乎還不足于推動整體市場發展。同時美國州政府設立強制總量目標的自愿減排也不適應中國國情。因此,雖然有了天交所的“企業自愿減排聯合行動”,但VER在中國目前仍處于零星發展階段。
事實上,雖然近年已經出現了快速增長,VER在全球碳市場中的比例也僅僅占了0.27%,與配額交易市場相比僅是九牛一毛。
“因為形成規模化的碳市場有三個基本條件:科學性、稀缺性和流動性。基于這個觀點,VER不可能有大規模發展,因為它雖然滿足了科學性,但不滿足稀缺性和流動性。”北京環交所總經理梅德文曾向本報記者表示。
因此,對于中國的當前條件來說,VER也許并不是最終發展方向,但至少能夠滿足亞里桑德羅·維特利所言的第二種需求,即通過練兵來進行能力建設,循序漸進地為碳市場發展積累經驗。
中國特色的“相對總量控制”
僅從目前全球碳市場的組成結構來看,無論是CDM還是VER都只能算是邊緣,只有強制的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才是主流,也被業內人士公認為是必然方向。“發展VER也是無奈之舉,只可以作為過渡。”鄒驥告訴本報記者。
除了VER之外,專家認為,眼下還有一步需要盡快走的棋,就是基于碳強度指標盡快建立中國本土市場的碳價格體系。
也就是說,雖然仍然缺乏絕對總量,但中國提出的“2020年前,將在2005年基礎上減少單位GDP碳排放強度40%到45%”目標,在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副總裁、天津排放權交易所董事長助理黃杰夫看來,無疑是中國碳市場發展的一個絕好契機。
黃杰夫認為,如果把碳強度指標分解到各個行業甚至企業上,就能使得碳市場出現一個實際的價格信號。再根據政府政策的指導和交易所的合作,以市場的價格信號來配置資源,使得企業能夠以更低的成本向低碳進行改組。
實際上,這也相當于仿效歐盟,先在一些特定行業中試點碳強度指標分配,使得企業之間產生自由交易的可能性。與國內目前仍然通過行政區域來分配碳強度指標導致市場的分割有很大區別。
這其實是一條既區別歐盟總量絕對控制模式,又區別美國自愿市場模式的第三條“中國特色”之路,即“總量相對控制”。天津排放權交易所副總經理穆玲玲曾如此形容。
不過,如何實施“總量相對控制”,將碳強度指標與落實到每個行業、企業的量化指標進行“無縫對接”,仍然充滿了難題。比如碳的盤查和測算、登記,各個企業合理的指標設定以及各種體制設計,都還面臨著從無到有的過程。
除了改進碳強度指標分配以建立碳市場價格信號以外,另一個配合機制就是引入碳稅或能源稅。
目前,在國內設立碳稅最容易引起爭議的問題之一,就是是否會進一步加重稅負本就不輕的中國企業的負擔,更導致企業將額外成本轉嫁到產品上。對此問題,一方面專家認為要充分發揮稅收的激勵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專家認為,為了保障經濟與減排平衡發展,不能只直接引入碳稅,還需要一系列配套的綜合稅制改革。
也就是說,碳稅的增加需要和就業稅的降低同時進行,使得企業稅負水平總體不增加,以保持企業經營活力。“當然,這并不意味著社會保障水平的降低,”鄒驥說,“新的碳稅或者環境稅的增收要通過財政的轉移支付來支持社會保障,這是調整要素比價。”
碳市場發展路徑漸明
困擾中國碳市場的一大難題一直是,所有人都知道很困難,但到底應該怎么做,如果意圖破局,落棋的先后順序怎樣?
雖然距離具備真正市場意義仍然頗為遙遠,但整理一下中國近幾年碳交易所的發展以及關于碳市場的概念變遷,首先走出CDM的局限,迅速跨入下一個更復雜以及具有市場價值的階段已經成為各界共識。
而即將進入的第二個階段,即目前所探討的熱點,無論是VER,相對總量控制,還是碳稅,這些手段或路徑都相應于當下中國的發展階段,即重在減排成本的控制,而非總量的控制。
然而,如果以長遠的視野來看,無論坎昆之后的《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將如何約定,中國在碳總量控制將越來越嚴格將是大勢所趨,控制減排成本最終將過渡到第三個階段,即控制總量。
并且,即使是聯合國氣候談判會議對待新一輪減排目標設立尚無重要成果,但全球碳市場勢必將繼續發展。根據公開資料顯示,截至今年,全世界碳交易市場將達到1500億美元。同時,中國自身潛力巨大的內需市場也將起到推動作用。
林健告訴本報記者,在政策壓力和市場動力的雙重作用下,中國碳市場融入以“總量管制和排放交易”為主的國際碳交易網絡,將是必然前景。而方向明確之下,結合國情和政策指引,從無到有地進行各種探索,正是目前國內碳交易所在碳市場建設方面的主要工作。
這種探索暫時還無顯著成果,但探索的方法以及大體路徑已經成形并取得了較為廣泛的一致。正如梅德文所概括的,中國碳市場未來發展的可能路徑將是:先自愿市場后強制市場,先商品市場后金融市場,先國內市場后國際市場。
對于一直“舉步維艱”的中國碳市場,投機潮和迷茫之后,對于發展路徑的清晰共識至少是一個良好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