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委是否能源領導小組的翻版
國家高層對能源問題的重視由來已久。在能源委成立之前,國家也曾設立過類似的能源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特別是2005年成立的國家能源領導小組。
能源領導小組誕生時也擁有著相當強大的陣容,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親任組長,兩位副總理任副組長。
這一機構當時被寄予厚望,外界認為它將結束能源領域五龍治水的局面,能源新政將隨之啟動。但事實上,在成立后的三年間,能源領導小組的作用并不明顯,業內普遍認為小組務虛的層面較多,并沒有實際參與能源管理工作。在2008年的機構改革中,它的職責最終全部劃歸新成立的國家能源局。
能源委是否會成為能源領導小組的翻版?“在定位上兩者沒有太大區別,都是要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只是這次能源委涉及的部門更廣泛了。”高世憲指出。
“不僅部門更加廣泛,能源委研究的問題也更廣泛,特別是更注重戰略性問題。”在周鳳起看來,能源委成立后,需要定期就一些重要戰略問題會商,比如石油進口等。
這種定期會商制度一旦形成,能源委的決策機制將真正升級。“過去能源領導小組一年開一次會,頂多開兩次,大問題可以議論,但日常事務很難處理。”
而在林伯強看來,最關鍵的變化是能源委的“正式化”。以前領導小組就是臨時召開會議,更類似一個內部機構,“以小組的名義,在國家交往中走不出來。現在能源委是一個性質更加穩定的機構,在能源的問題上可以和別國正式交往。”
“這一點對于當下的中國尤為重要,中國最緊迫的就是向低碳經濟轉型,而很多低碳技術需要國際合作,沒有高規格的正式機構交涉顯然不行。”林伯強說。
能源局身份尷尬有待化解
多位業內專家較為一致的看法是,國家能源委的決策執行力將獲更大保障,這種保障來自執行平臺的提升。
能源委與能源領導小組,兩者的執行機構都是“能源局”。但在能源領導小組時期,“能源局”只是屬于國家發改委內部的一個司局級單位。而現在的能源局已晉升為副部級單位,并“破例”在所屬部委下單獨設立黨組,有了相對的獨立性。
“能源委只是議事協調機構,具體事情還是交由能源局來辦。能源局做得好與不好,直接影響著能源委作用的發揮。”高世憲表示。目前,已經明確能源主管部門角色的能源局,在能源管理和決策上已開始著手一些富有成效的工作。
“現在的能源局,相對處在發改委利益之外,對改革的考慮更多了,特別是在推動能源體制改革上認識更加清晰。”中國能源網副總裁韓曉平說。
不僅如此,能源局也在想辦法制衡能源領域的壟斷企業。“起碼敢在明面上跟它說狠話,也敢跟地方說狠話。比如前段時間的煤炭問題,有地方利益在里面,需要從國家層面綜合協調。能源局至少是有意識地去協調這些事情。”韓曉平說。
然而,盡管能源局有這番努力,業內對其更多的評價卻是“力不從心,表現平平”。對此,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曾在2009年初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坦言,要國家能源局實施對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行業的管理,困難較多。
“說實在的,能源局做得好與不好,都打不著板子,因為賦予能源局的權力實在有限。”韓曉平指出,能源管理的權力分散在各部門,而各部門的利益、制度之間存在很大區別。
比如風電上網問題。盡管《可再生能源法》明確規定,電網公司必須提供并網服務,但在執行中,電網公司常常拒絕并網。理由是擔心并網后增加電網建設和運營成本。更深層的矛盾在于,國資委對電網公司的考核還停留在效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標準,電網公司怕影響自身利益,自然會推脫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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