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曾表示,爭取到202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減少20%,并表示愿與其他發達國家一道將中期減排目標提高到30%。歐盟官員日前重申,歐盟將信守有關承諾。
日本1月26日已經以書面形式向《公約》秘書處提交了日本的減排目標,日本環境相小澤銳仁在1月29日的記者會上表示,日本政府提出了到2020年使國內溫室氣體排放量較1990年減少25%的目標,但前提是所有主要排放國都同意設定積極的減排目標。關于美國提出的和2005年相比減排17%的目標,他表示“我們依然希望美國能將到2020年的中期減排目標盡量設得高一些”。
承諾帶水分,實現有困難
許多發達國家不愿率先作出大幅度減排,其目標實際是設置前提條件的減排,含“水分”的減排,而且尚未通過國內立法程序。自去年開始,美國的氣候法案已在國會進入立法程序。目前美國國會眾議院已經通過一項議案,但這項議案在美國參議院至今仍然遭到擱置。
美國媒體認為,美國政府提出的減排目標并不令人滿意。不少分析人士指出,無論是美國眾院已經通過的議案,還是美國官方設定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僅相當于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少不到4%,與其世界第一能源消費大國所應承擔的責任相距甚遠。
有關計算表明,發達國家的無條件中期減排承諾僅相當于在1990年基礎上減排8%,而有條件承諾僅相當于減排12%。這兩個數字比《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對發達國家提出的5.2%減排要求并不高出多少,而遠遠低于聯合國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報告所指明的25%至40%。由此可見,應對氣候變化,發達國家承諾的目標遠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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