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文昌市為加強環境整治力度,推動量化標準,明確了12個衛生責任區,出臺了“十無標準”和“十有要求 ”的量化標準。
據介紹,近日,文昌市專門下發文件,把文城城區的環境衛生實行責任制管理,具體將各主要街道和18條小街小巷、各社區、城鄉結合部劃分為12個定點聯系環境衛生責任區,明確規定責任區的范圍、責任人、牽頭單位,包點單位和包點市四套班子領導成員,將市領導和各單位都納入衛生責任區進行負責管理。
據了解,該市為了明確12個衛生責任區的檢查標準,同時出臺了“十無標準”和“十有要求”,要求各衛生責任區要按照“十無標準”和“十有要求”的量化標準開展環境整治。“十無標準”和“十有要求”規定十分明確、全面,如“無垃圾亂丟、有衛生標準”;“無污水流淌,有責任區分”;“無亂涂亂貼,有硬件設施”等。
此外,該市還對推行該量化標準提出了具體要求:依托文城城鎮及其社區抓好責任區的衛生整治工作,按照環衛局負責大街,文城鎮保潔隊負責小巷,轄區內單位小區自治,住戶及店鋪門前 (周邊)三包,機關單位主要領導抓好宣傳、協調、督促檢查,評比各項事宜,對臟亂差死角,組織力量進行集中整治。
推出這樣的量化標準后,該市將定期進行督查、檢查和評比。 吳棉 許環峰 黃茲志 潘家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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