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日報》有一則這樣的報道,三亞某樓盤業主林先生質疑自己所購住房節能不合格,向開發商索賠30萬元,最后投訴至住建部。讀完這則消息,讓人不禁想起了曾經風云全國的打假英雄王海。1995年3月26日,王海首次出現在北京的隆福大廈,開始向假冒偽劣產品宣戰。那段時期假貨泛濫,無孔不入,廣大消費者深受其害。王海的出現,是因為1995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規定,消費者被欺詐可獲雙倍賠償。正是因為一大批王海的出現,席卷全國的假冒偽劣現象大為好轉。為此,全國消費者協會還對王海個人進行了獎勵。
三亞林先生索賠的依據是2008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很多購房者在遇到所購住房存在工程質量問題時往往息事寧人,大都沒得到圓滿解決。而今,林先生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勇敢的站出來,成為我省因住房節能問題投訴開發商的第一人,這種勇氣和精神,值得贊揚,值得肯定。購房者在選購住房時,往往注重房子的價格、戶型、位置、環境等,幾乎不去過問節能等工程質量的問題,甚至根本不懂什么是建筑節能。這就為房地產開發商提供了投機取巧的空間。部分開發商無視國家的法規法令,無視政府的三令五申,為了“節省成本”,僅在設計上通過節能圖審,而在實際節能施工中偷工減料,弄虛作假,想方設法的逃避建設部門的監督檢查,極大的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利益。
上世紀九十年代,我國就開始把環境保護提升到國家發展的戰略層面。進入二十一世紀,更是把節能減排作為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來抓。如今,發展綠色經濟,建設低碳城市已成為世界各國的重要目標。據統計,建筑能耗已占到我國總能耗的25%,隨著城鎮化建設不斷推進,這一比例還會逐年提高。海南向來以綠色、生態著稱,應大力推廣低碳節能建筑,打造和諧生態環境。
怎樣才能使我們所購住房都能達到節能標準呢?靠開發商自覺自愿?顯然行不通;靠政府職能部門監管?人手有限,不可能做到疏而不漏;最終要靠廣大的消費者!為了我們業主的切身利益,讓我們大家都行動起來,切實行使好業主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讓違規者和做假者無形可遁。你敢違規,我就舉報!你敢做假,我就索賠!從而維護好業主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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