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為規范風電價格管理,促進風力發電產業健康持續發展,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關于完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1906號)。
為規范風電價格管理,促進風力發電產業健康持續發展,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關于完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1906號)。
《通知》規定,按風能資源狀況和工程建設條件,將全國分為四類風能資源區,相應制定風電標桿上網電價。四類資源區風電標桿電價水平分別為每千瓦時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今后新建陸上風電項目,統一執行所在風能資源區的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海上風電上網電價今后根據建設進程另行制定。同時規定,繼續實行風電費用分攤制度,風電上網電價高出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通過全國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分攤解決。
《通知》要求,各風力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必須真實、完整地記載和保存風電項目上網交易電量、價格和補貼金額等資料;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風電上網電價執行和電價附加補貼結算的監管,確保風電上網電價政策執行到位。
200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了《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發改價格[2006]7號),建立了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定價和費用分攤機制,有力地促進了可再生能源發電產業發展。但隨著風電的快速發展,該辦法已無法滿足現實管理的需要。這次出臺的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政策是對原有辦法的補充和完善,它有利于改變當前風電價格機制不統一的局面,進一步規范風電價格管理。有利于引導投資。通過事先公布標桿電價水平,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個明確的投資預期,鼓勵開發優質資源,限制開發劣質資源,保證風電開發的有序進行。有利于降低成本、控制造價。項目造價越低、管理越好,收益就越高,激勵風電企業不斷降低投資成本和運營成本。此外,實行標桿電價也有利于減少政府行政審批。
5月4日,在杜邦(中國)光伏科技研發中心啟動儀式上,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石定寰表態稱,目前正在制定的新能源產業振興規劃則是首次瞄準中國未來的新興產業,特別是規劃將與中國接下來的能源結構調整相結合。
5月12日,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在北京召開的第四屆再生能源金融論壇上透露,新能源發展規劃的初稿已經制定完畢,并完成了向各地發改委以及相關企業征求意見的工作,將擇機出臺。根據新能源振興規劃,風電將成為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點區域之一。
5月22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司長周喜安在科博會“中國能源高層戰略論壇”上透露,新能源產業振興規劃已結束在能源局討論,即將上報國務院。
6月1日,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表示:“國家能源局正在組織研究擬定新能源的發展規劃,我們在4月2日正式啟動這項工作,近兩個月的時間,我們廣泛聽取了部門、地方、企業和專家學者的意見,現在應該說初步形成了一個比較成熟的討論稿。國家能源局還要進一步的深入的研究,按照程序還要上報國家發改委、上報國務院,我想在條件成熟的時候,適當的時機會出臺。”
正當外界對中國新能源發展規劃翹首以待之時,中國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7月3日表示,新能源發展規劃仍在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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