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已久的國家能源委員會正式成立——昨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通知》說,為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這是目前我國最高規格的能源機構。
《通知》指出,國家能源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擬訂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國內能源開發和能源國際合作的重大事項。
“我國高層次的能源機構并不是第一次成立,但這一次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的意義和作用不可同日而語,值得期待。”石油大學中國能源戰略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王震告訴記者。
根據《通知》,此次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擔任主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擔任副主任。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電監會等21個中央和國家部委的負責人擔任委員。
國家能源委員會的成立,讓人們想起了曾于2005年成立的一個類似的能源高層機構——國家能源領導小組,下設辦事機構“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后的幾年間,國家能源辦的作用并不十分明顯。在2008年的機構改革中,國家能源辦的職責劃歸到新成立的國家能源局。
“與國家能源領導小組不同的是,國家能源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是國家能源局。目前,能源局的能源主管部門的角色已經明確,在能源管理和能源決策方面也做了許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國家能源委員會既有權威性,又有能源局這個執行平臺,應該能發揮出預想的作用。”王震分析說。
根據《通知》,新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國家能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具體工作由國家能源局承擔。
目前,我國能源發展處于一個承前啟后的關鍵時期。國家能源局正著手起草能源“十二五”規劃,新能源發展規劃也在制定之中。業內人士指出,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適時成立,對構筑穩定、經濟、清潔、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將發揮積極作用。 于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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