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納入今年立法計劃
北京水環境狀況尚未得到根本改善,現有約5000家污水排放工業企業中,監控情況較好的只有180家單位。而其余絕大多數排污企業由于數量多、位置分散成為執法薄弱環節,存在監管難的問題。
河流水質四類以下超四成
昨日上午,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二次會議。會議聽取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水污染防治相關法規實施情況的報告。檢查組發現,北京水環境的監管力度尚顯不足,執法難的問題比較突出。北京2萬多家工業企業中排放水污染物的企業約有5000家。而目前除了對33家國控和147家市控廢水排放重點源單位的監控情況較好以外,對于其他排污企業,由于數量多、位置分散、客觀上監管難度比較大,成為執法的薄弱環節,監管的經常性和有效性尚待進一步提高。
此外,執法檢查組發現,北京水污染排放總量遠大于水環境容量,河湖水質尚未得到根本好轉。在2008年監測的全市共計82條2020公里長的有水河流中,四類、五類和劣五類水質河道長度占到監測總長度的44.1%。城市中下游地區大部分仍為劣五類水體,下游河湖仍然存在黑臭現象。
五大水系今年出臺綜合規劃
對此,市環保局在匯報中提出整改措施,今后,北京將按流域編制五大水系水污染防治綜合規劃,開展排污許可制度。另外,修訂水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已經納入市人大常委會今年的立法計劃,屆時,將重點對全面推行排污許可制度,實施水污染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等問題進行研究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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