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市六舉措實現環境監測監控網絡全覆蓋
發布時間:2021-2-24 來源:吉林日報
近年來,從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引起的全球變暖到霧霾、揚沙、浮塵等天氣出現,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重視。環境監測作為大氣污染治理的第一步尤為關鍵,通過環境監測的方式,保證大氣環境可以實時監測,然后再根據監測數據....
近年來,從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引起的全球變暖到霧霾、揚沙、浮塵等天氣出現,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重視。環境監測作為大氣污染治理的第一步尤為關鍵,通過環境監測的方式,保證大氣環境可以實時監測,然后再根據監測數據分析的結果,準確的判斷出大氣污染中的物質和受污染區域,為環境治理部門開展工作提供科學合理的數據支持。
2020年,白城市空氣質量穩定保持在較高水平,優良天數343天,占比為94.8%,較去年增加15天,占比提高3.7個百分點,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25微克每立方米,較2019年下降3.8%。
為使生態環境監測能力與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相適應,達到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白城市采取六項舉措,全面深化生態環境監測改革創新,實現環境監測網絡全覆蓋,呈現環境空氣質量實時監控無盲區。
構建監測格局。推動建立部門合作、資源共享工作機制,加大對有關行業部門監測工作的統籌力度,在統一的制度規范與網絡布局下,開展各自職責范圍內的監測工作,并進一步落實排污單位自行監測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污染源自行監測和信息公開制度。
發揮監督作用。深入推進生態環境監測服務社會化,推動行業自律,優化社會監測機構,弘揚“依法監測、科學監測、誠信監測”的行業文化。堅持服務群眾和依靠群眾,加強新聞宣傳、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為公眾監督創造便利條件。
嚴守監測質量。建立完善測管協同工作機制,明確數據質量責任,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及其負責人對其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直接責任。排污單位及其負責人對自行監測數據質量負主體責任。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對用于環境管理和監督執法的監測數據質量負監管責任。
加強數據監管。完善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自動監測運維機構要求,指導監測機構規范內部質量體系建設與運行,強化質量監管能力。
打擊數據虛假。組織開展監測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依法依規查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管理,形成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的長效機制。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局面。
提高監管能力。深化移動源監管能力建設,完成機動車監管平臺升級,實現國家-省-市三級聯網,新標準檢車開始施行。柴油貨車黑煙抓拍工程建設已投入運行。
截至目前,為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全市已建成11個空氣自動站,國家站2個,9個省級站。形成覆蓋省、市、縣三級的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已通過省里驗收。12家重點排污單位已全部完成在線監控安裝并聯網。加強移動源監管能力建設,投資18.5萬元完成機動車監管平臺升級,實現國家-省-市三級聯網,執行機動車新排放標準;投資197.81萬元建設柴油貨車黑煙抓拍工程,并已于12月投入運行;投資79.5萬元購置了路檢路查車輛1臺、3臺路檢路查設備,在全市開展機動車路檢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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