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江蘇省交通綜合執法局獲悉,目前,江蘇本省籍3萬余艘運輸船舶全部配備了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含油污水收集和處理裝置,其中400總噸以上的9200余艘貨船全部安裝了生活污水儲存裝置或處理裝置。
今年以來,江蘇省交通運輸廳聯合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和江蘇海事局,以長江江蘇段為重點,扎實開展全省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扎實整改船舶港口污染突出問題,加快完善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設施,全面強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監管,著力提升船舶港口污染監管能力。
江蘇對沿江295家港口碼頭經營企業逐一評估結果顯示,這些企業已基本具備靠港船舶送交污染物的“應收盡收”接收能力。內河港口碼頭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建設完成建設任務80%以上。1799個碼頭泊位具備船舶岸電供電能力,基本覆蓋江蘇沿海、沿江和內河主要港口以及內河水上服務區。
目前,江蘇境內21項國家交辦和10項省交辦的長江船舶港口污染突出問題已完成整改,沿江117個非法碼頭全部取締拆除,恢復自然岸線13.3公里;淘汰和改造老舊運輸船舶13000余艘,新建一批內河集裝箱船及
節能環保型船舶,建成運行的LNG動力船舶約占全國總量的三分之一。
江蘇交通運輸部門還聯合江蘇海事局創新船舶污染物“一零兩全四免費”治理模式,指導沿江153家有起塵作業貨種的港口碼頭建成粉塵在線監測系統,并接入省級監管平臺,現場監測數據和視頻實現實時傳輸。
今年,江蘇將啟動長江船舶垃圾污水專項整治百日行動,集中力量檢查長江江蘇段航行的內河船舶垃圾和污水收集和送交以及岸上接收和轉運處置情況;開展長江“三無”采砂船專項整治,取締采砂船指定停泊點內的“三無”采砂船。
江蘇將加快完善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設施,年底前完成全省400總噸以下貨船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同時加強監管確保400總噸以上貨船實現達標排放或送交處置。9月底前,省內所有港口碼頭要全部按要求完成建設任務,確保具備“應收盡收”的能力;年底前確保沿江水上洗艙站建成并投入運行,督促港口完成五類專業化泊位的岸電設施建設和改造任務。
同時,江蘇將全面強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監管,強化源頭生產企業供應保障和水上加油站點經營行為監管力度,推廣船用燃油快速檢測設備,加快長江江蘇段、京杭運河江蘇段船舶尾氣遙感監測系統建設;監督沿江港區及水上服務區、錨地等按照“一零兩全四免費”服務標準的規定提供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務。今年年底前轄區內河非法碼頭全部完成取締和整治。
當前,江蘇不斷加大對船舶和港口碼頭污染防治以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等情況的執法檢查頻次,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全面推廣應用交通運輸部開發的“長江干線船舶水污染物聯合監管與服務信息系統”,實現轄區船舶污染物收集送交和接收處置情況的實時動態監管。6月底前,將完成本省內河水域港口碼頭接收船舶污染物電子聯單系統安裝使用,實現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全過程電子化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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