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明確提出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當前,在推進綠色發展過程中,培育環境污染治理市場主體、鼓勵更多社會資本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政策導向愈發清晰,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推行排污許可和碳排放權交易等制度成為環保改革的重點。資本市場調節、綠色技術創新以及產業結構升級的必要性顯而易見,如運用價格、稅收、信貸等多種經濟杠桿將環境資源配置到最有效的環節,綠色金融、低碳經濟、生態旅游等均需要更好地發揮資本邏輯的決定性作用,既推動了環保事業的快速發展,又拓展了新的經濟增長空間。
然而,生態財富流失亦同資本拜物教盛行有著密切關聯,物質主義的增長范式、利潤掛帥的技術理性、區域發展的環境分異和物欲至上的消費觀念便是突出表征。市場的“無形之手”絕非“上帝之手”,它或許能對資源配置和
節能減排產生良好的效果,卻無法限制宏觀經濟的規模以及對自然資源的過度耗損,“杰文斯悖論”依然沒能消解。綠色青山的隱性收益與環境污染的隱性成本無法完全顯性化,對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存在實操障礙。
資源環境的整體性、公共性和外部性決定了政府職責不可或缺。因此,當前急需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給綠色發展提供新的環境規制和適度的行政引導干預,利用政策制度規約資本市場的運作機制和效用邏輯。
首先,踐行生態文明體制“1+N”方案,抓緊修訂完善環境保護、清潔生產和生態扶貧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強對綠色發展決策部署及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執紀,依法懲治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建立使用資源有償、損害環境賠償、修復生態補償的“三償機制”,實施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的“三線一單”,進而推動生態制度“多規合一”,筑牢綠色發展的法治屏障,推動環保督查向督企和督政并重轉變,決不允許把污染成本和環境危害轉嫁給社會。
其次,在構筑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時,辨識資本市場的逆生態性,由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部門作為單一所有者來統籌管理,力求真實反映資源市場供求、自然環境價值和區際代際公平,將資本邏輯框定在經濟領域內,并作為創造綠色財富、共享生態福利的工具手段。與此同時,由單一環境自治步入跨界合作,建立政府—企業—公眾三方對話機制,協同政府“有形之手”、市場“無形之手”和社會“自治之手”,完善“行政+市場”、“責任+激勵”的環境共治機制,并轉化為有效的公共政策,催生全民參與的生態文化價值共識與社會共治體系。
第三,樹立面向人類發展需要而非服膺資本增殖的環境治理導向,圍繞民眾滿意度和獲得感校準綠色發展目標,通過增設可感可知的具象化考核指標,消弭民眾感受與環保部門檢測數據之間的差異。尤其是改進公眾參與綠色發展指標體系設計和評估機制,將公眾參與從環評報告中剝離并與之平行。大力實施“生態+”發展戰略,用綠色思維謀劃生態與產業、民生、科技的融合發展,統籌推進美麗中國建設。
當前,必須正視經濟正義、生態正義和社會正義的張力平衡與目標耦合,既要綜合創新經濟政策與市場導向,形塑生態治理的利益訴求和激勵功能;也應更好發揮政府的調控作用與制度的規約機制,避免公地悲劇和鄰避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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