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7年度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
各縣(市)住建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市建筑節能管理中心:
為了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生態文明建設,全面實施綠色建筑行動,進一步落實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監督責任,總結經驗,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根據山西省住建廳《關于開展2017年度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我委決定組織開展2017年度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本次重點檢查各縣(市)住建部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履行工作職責,落實國家、省、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政策法規及《太原市住建委2017年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要點》(并住建字〔2017〕146號)、《關于加快我市綠色建筑發展的通知》(并住建字〔2017〕147號)的情況。
(一)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1、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
2、綠色建筑發展目標完成情況;
3、新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應用情況;
4、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作開展情況。
(二)住建部門履行監督職責情況
1、制定發布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專項規劃情況;
2、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專項設計備案,專項監督驗收情況;
3、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信息統計報送情況;
4、組織開展高星級綠色建筑培育建設情況;
5、開展綠色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專項檢查情況;
6、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技術標準宣傳、教育、培訓情況。
(三)參建單位履行職責情況
1、建設單位
是否依法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進行設計、圖審、施工和監理;是否嚴格按照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綠色建筑節能標準委托設計;是否存在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擅自組織施工;是否擅自變更已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有無要求設計、施工單位降低建筑節能標準進行設計、施工;是否存在“陰陽圖”問題;是否按照規定履行了建筑節能設計、綠色建筑備案程序;建筑節能分部工程是否按規定進行專項驗收;實體質量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2、設計單位
是否按照現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及有關政策文件要求進行專項設計;是否進行節能指標的驗算,對窗墻比、冷橋、遮陽等部位是否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標準的落實;是否達到建筑節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有無建筑節能設計專篇。
綠色建筑項目是否按照綠色建筑標準相應星級要求進行了專項設計,有無綠色建筑設計專篇;是否注明了綠色建筑施工與運營技術措施。
3、施工圖審查機構
是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建筑節能設計專項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是否對重大變更(如外保溫系統、屋面保溫、
太陽能光熱系統等)的項目重新進行節能專項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是否對審查中發現的違反節能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問題記錄在案、并報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4、施工單位
是否嚴格按照審查合格的圖紙編制建筑節能工程施工專項方案并經過審批;是否對建筑節能專業施工人員進行培訓及技術交底;是否存在不做或少做節能措施的問題;涉及節能施工的隱蔽工程有無記錄;記錄資料是否真實、齊全、完整;墻體、門窗、幕墻、屋面、地面及通風與空調安裝等節能工程實體實施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5、監理單位
是否針對工程的特點制定符合建筑節能要求的監理大綱及實施細則;是否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審批后的節能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有無見證材料;見證材料是否真實、齊全、完善。
6、節能材料
主要節能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規格、型號、性能與設計文件要求是否相符;主要節能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是否符合國家,省相關標準和推廣應用要求;是否具有省住建廳核發的推廣證書;是否具備合格證、說明書、型式檢驗報告;有無進場驗收記錄、見證取樣送檢復試報告;監理工程師是否對節能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驗收簽認。
二、檢查時間和組織方式
本次檢查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17年9月25日前):各縣(市)、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對照本次檢查的重點及要求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市建筑節能中心要在日常監督的基礎上,從市管工程項目中隨機抽取30%檢查其執行建筑節能標準、綠色建筑標準的情況。
第二階段(9月20日—9月30日):市住建委將抽調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專家,組成若干檢查組,對各縣(市)、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落實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相關制度情況進行檢查,并對在建項目自查情況進行抽查。檢查組將從市管項目中隨機抽取5個居住建筑項目和5個公共建筑項目,從綜改示范區隨機抽取2個居住建筑3個公共建筑項目,從每個縣(市)在建項目中抽查1個居住建筑項目,1個公共建筑項目。檢查結束后,市住建委將通過有關媒體通報各縣(市)、區住建部門履行工作職責的情況以及項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三、有關要求
(一)請各縣(市)住建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對自查情況進行總結、并將附件1自查報告(含附表1、2)與本通知附件2《情況統計表》、附件3《自查項目清單》一并于9月25日前報送至市建筑節能管理中心(紙質件和電子檔),請市建筑節能管理中心將市管項目自查情況和各縣(市)、區自查情況進行匯總、連同省住建廳《關于開展2017年度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專項檢查通知》要求填報的附表一并于9月30日前報送至市住建委科技節能處(紙質件和電子文檔)。
(二)請各縣(市)住建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積極配合檢查組做好檢查工作,按要求準備好相關迎檢印證材料,督促受檢項目準備好相關材料,并負責通知受檢項目參建各方主體檢查時到現場。
(三)檢查中發現履行建筑節能工作職責不到位的,將下發督促整改通知書,對受檢項目存在違反《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綠色建筑標準行為的,將下發執法建議書。
(四)各縣(市)、區和各檢查組要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安排檢查事宜,確保檢查活動廉潔、節約、高效。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8月31日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