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大氣污染治理效果欠佳原因何在?
發布時間:2017-6-5 來源:環保部網站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治理效果欠佳的主要原因在哪里?可能很多人認為,一定是企業超標排放,趁著夜色偷偷“排毒”。可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一個多月下來卻給出了不一樣的答案。先看環保....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治理效果欠佳的主要原因在哪里?可能很多人認為,一定是企業超標排放,趁著夜色偷偷“排毒”。可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一個多月下來卻給出了不一樣的答案。
先看環保部發布的兩組數據:
截至5月7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已開展1個月。28個督查組共督查8447家企業(單位),發現5594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其中“散亂污”問題企業1930個,超標排放的30個。
5月份(5月1日至31日),23個督查組共檢查了9783家企業(單位),發現7156家企業存在各類環境問題,其中,“散亂污”問題企業2564個,超標排放的7個。
雖然兩組數據略有交疊,但還是能清晰看出,超標排放的企業是個位數和十位數,而有“散亂污”問題的企業則達到了千位數,幾乎占到了檢查企業的1/4。這意味著,現階段京津冀及周邊地區主要污染源,可能就是這些“散亂污”企業!
環境監管不但要打“老虎”,更要拍“蒼蠅”
“散亂污”企業通常被認為是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未辦理各種相關審批手續,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一般理解,就是“黑戶”、分布散亂、污染嚴重的企業。
“散亂污”企業的情況到底如何?督查通報也給出了一些細節,比如,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區孫莊鄉大候村一土法煉鋁小企業,熔鋁廢氣、烘干工段廢氣未經處理直接外排,采用暗管與滲坑排廢水,被督查人員抓了個“現形”。
今年4月,環保部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個城市上報 “散亂污”企業清單,各地初步列出5.6萬家。“根據推算,“散亂污”企業的數量會是更驚人的量級。”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說。
業內人士估計,區域“散亂污”企業的數量,可能高達數十萬家。強化督查不僅公布每天查到的問題企業情況,還公布了一些“散亂污”集聚地,目前掌握的集聚地數量就有400多個,其中甚至包括位于北京三環附近的十里河建材市場。
“散亂污”問題一直存在,但為啥最近一兩年才進入公眾視野?“督查也好,日常執法也好,以往都是直奔大企業,希望抓到‘老虎’,沒想到倒讓‘蒼蠅’滋生起來。”一位環境執法人員告訴麻辣姐,“散亂污”企業不入執法者法眼,導致監管真空,一方面是監管思路的原因,更重要的還是監管力量不足。
污染占比尚需核算分析,對“散亂污”圍剿已全面展開
抓住重點行業解決突出問題,環保監管的這一思路,前幾年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效果。但隨著大污染源得到控制,“散亂污”的問題日益突出。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是目前國內污染源清單做得最牛的單位,院長賀克斌院士告訴麻辣姐,對于區域“散亂污”,目前還處于收集信息階段,上報企業數后要經過核算才能確定排放量。
也有人覺得,“散亂污”大多規模小,那一點排放沒必要興師動眾。但賀克斌認為,隨著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逐步得到控制,排放源的格局也在發生轉變。一輛機動車比火電廠排放量要小得多,但500萬輛機動車的排放就不是一個小的數字。他透露,環保部正在組織對“2+26”個城市編制新一輪的排放源清單,“散亂污”排放肯定要納入其中。按照時間表,這項工作要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以期對今冬的污染防治決策起到參考作用。
“這是解決京津冀大氣污染或者是說解決這次藍天保衛戰一個重要的手段、重要的環節。”談及“散亂污”治理的必要性,田為勇曾這樣表示。
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各地對“散亂污”的圍剿已經展開。河北就要求今年9月底前,各市縣通過采取關停取締、限期搬遷、停產整治等強有力措施,摸清底數、確定類別、分類施治。5月10日,環保部對廊坊市的大氣治理問題進行掛牌督辦,原因就在于廊坊下轄的文安、大成等地“散亂污”企業集群違法排污問題突出。環保部也提出明確要求,今年10月,治理無望的“散亂污”一律取締。
治污染如何兼顧“飯碗”,需要頂層設計通盤考慮
環保部門5600人集結,沒節假日甚至沒白天黑夜地強化督查,本應該是眾口稱道的事,然而強化督查開展以來,不同的聲音卻不絕于耳。
有文章稱,礦山關停了、陶瓷廠不開窯了、化工廠倒閉了,各種限產停產,這些企業人和勞動人民怎么活?誰能替這些企業發聲?也有觀點認為,很多(被關停)企業主全部身家都壓在工廠里,而無數工人正背負著房貸、車貸、養家、養老的巨大壓力。
這些質疑的聲音,乍聽上去似乎有道理,環保治理也不能砸老百姓的飯碗哪!可是,仔細分析這些觀點又站不住腳:甭管企業投資做什么,遵紀守法總是經營的底線吧?如果一家企業可以借“飯碗”的名議違規排放,那是不是也可以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是不是也可以偷稅漏稅?只要關系到人們的“飯碗”,是不是政府就該睜只眼閉只眼?
肯定不行啊!如果對違法違規聽之任之,早就烏煙瘴氣了,老百姓的生活環境、消費安全還怎么保障?
這些質疑,也讓人想起了兩年前山東臨沂鐵腕治污引發的討論。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曾表示,一些污染企業長期靠偷排漏排產生經濟效益,在受到懲處的時候喊冤。只有嚴格執法,才能將守法是底線的理念正確傳導給企業。
“環境問題是一個從點到面的多維問題,環境治理也是一個由表及里的過程。一開始,是治理成本較低、規模效益顯著的大企業,然后逐步向治理成本較高、規模效益不明顯的中小企業擴展。” 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認為,但這是必須經歷的、繞不開的一個階段,社會肯定要付出相應的成本代價。
不過,對“散亂污”一刀切地關停是簡單省事,但卻容易導致新的矛盾產生,而且一時關停也容易按下葫蘆浮起瓢,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此,還是應當分層對待,能并轉的并轉,有治理希望的依法停產整治,努力將各方損失降至最低。
不可否認,在“散亂污”整治過程中,會觸碰到更多企業的利益,也會連帶職工的“飯碗”問題。“如何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社會的影響,政府有需要通盤考慮加強頂層設計,尋求環境治理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最大公約數。”李志青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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