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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17-5-15 來源:北極星環保網

日前,北極星環保網獲悉,《吉林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已經印發。方案提出,推進工業污染物減排。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程,2018年底前全省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暫不含W型火....
日前,北極星環保網獲悉,《吉林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已經印發。方案提出,推進工業污染物減排。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程,2018年底前全省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暫不含W型火焰鍋爐和循環流化床鍋爐)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同時協同安排節能改造,到2020年全省現役燃煤發電機組節能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6克/千瓦時。實施電力、鋼鐵、水泥、石化、平板玻璃、有色等重點行業全面達標排放治理工程。加快推進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到2020年全省石化企業基本完成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全文如下: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吉林省

“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發〔2017〕16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現將《吉林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措施,確保完成全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吉林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實施方案

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74號)精神,結合全省節能減排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目標任務

(一)總體思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五大發展”理念,以生態文明建設和推進綠色發展為主線,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動力,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社會參與,扎實推進節能減排,全面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十三五”目標任務,努力推動吉林經濟振興發展,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改善共贏,為譜寫美麗中國吉林篇章提供強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省單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9502萬噸標準煤以內;全省化學需氧量和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68.92萬噸、4.78萬噸、29.8萬噸、41.2萬噸以內,比2015年分別下降4.8%、6.4%、18%、18%。

二、突出重點,多措并舉,全力推進節能減排工作進程

(一)調整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

1.加快傳統產業優化升級。落實《中國制造2025吉林實施綱要》(吉政發〔2016〕6號),積極推動長春市“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城市建設。實施工業轉型升級行動計劃(2017—2019年),推動新動能產業的培育和發展。貫徹落實《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吉政辦發〔2016〕71號),圍繞跨界融合、技術支撐、產業發展、應用推廣等方面,扎實推進制造業與互聯網有機融合。加快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推進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加快重點行業改造升級,重點支持先進制造業,提升智能制造、綠色制造、精益制造和服務型制造能力。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準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增加產能項目。強化節能環保標準約束,嚴格行業規范、準入管理和節能審查,對電力、鋼鐵、建材、有色、化工、石油石化、煤炭、造紙、制革、染料、焦化等行業中,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或生產、使用淘汰類產品的企業和產能,依法依規有序退出。加快淘汰落后工藝技術裝備,嚴厲打擊違法生產和銷售“地條鋼”行為,依法全面拆除生產建筑用鋼的工頻爐、中頻爐等裝備。(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保廳、省能源局、省質監局,參與部門: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安監局等)

2.加快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加快發展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新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快速發展。支持技術裝備和服務模式創新,鼓勵發展節能環保技術咨詢、系統設計、設備制造、工程施工、運營管理、計量檢測認證等專業化服務。到2020年,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規模達到10000億元,服務業增加值占GDP比重力爭達到45%,形成生物、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等4個千億元規模產業,節能環保、新能源裝備、新能源汽車等綠色低碳產業加快發展,逐步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保廳,參與部門:省科技廳、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能源局等)

3.加快優化能源結構。優化煤電發展,控制重點地區、領域煤炭消費總量。實施煤炭減量替代,壓減煤炭消費。加強散煤綜合治理,減少城鄉煤炭分散使用,實施用煤領域“煤改氣”“煤改電”“煤改生”替代工程。全面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有序發展風電,擴大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公共建筑、工業園區和城市集中供熱等領域的應用,推進生物質固體燃料、液體燃料的生產和應用,部分替代燃煤、燃油等常規能源。加快推進吉林清潔能源基地建設,建成以西部地區為重點的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和百萬千瓦級光伏發電基地。實施“氣化吉林”工程,加快天然氣管網和儲氣設施建設,培育天然氣下游市場,有序拓展城鄉居民用氣、天然氣燃料以及交通、電力等領域應用規模。到2020年,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到63%以下,電煤占煤炭消費量比重提高到5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9.5%,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8.6%左右。(牽頭部門: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與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管局等)

(二)加強重點領域節能。

1.突出抓好工業領域節能。開展工業能效趕超行動,強化高能耗行業能耗管控,在鋼鐵、水泥、火電、化工等重點高耗能行業實施能效“對標”和節能監察。加快推動工業企業能源管控中心建設,推廣工業智能化用能監測和診斷技術。到2020年,全省工業領域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水泥等重點高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或接近國內先進水平。加快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技術融合發展,提升工業生產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開展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行動,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工業園區的應用,將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標納入工業園區考核目標體系。(牽頭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參與部門:省科技廳、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等)

2.全面推進建筑領域節能。實施建筑節能先進標準領跑行動,強化新建建筑全過程節能監管,確保節能標準執行到位。加大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標準強制執行力度,實現全省地級城市及公主嶺市、梅河口市、延吉市和琿春市的新建住宅項目和全省政府投資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20年全省城鎮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重達到50%。開展被動式低能耗綠色建筑試點及關鍵技術研究工作,逐步建立新建居住建筑低能耗技術標準體系。全面支持高科技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建材生產企業建立科技成果推廣轉化聯盟,圍繞綠色建筑需求和綠色建材發展方向,重點開展節能、節地、節水、節材與建筑室內外環境保護等方面材料和產品的技術研發。開展綠色建材星級標識評價工作,加快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積極推行綠色施工方式,推廣節能綠色建材、裝配式、鋼結構和木結構建筑。實施省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推進利用淺層地熱能、工業余熱等清潔供熱方式,滿足建筑采暖制冷需求。持續推動節約型學校建設,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面積500萬平方米以上。(牽頭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管局等)

3.積極促進交通運輸領域節能。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促進公路、水路與鐵路、民航、郵政等多種運輸方式融合發展。積極推廣甩掛運輸等先進組織模式,推動跨區甩掛、企業聯盟甩掛等組織模式的發展。鼓勵基礎條件較好的大型物流企業開展多式聯運業務,逐步提高多式聯運比重。加快發展公共交通,抓好“公交都市”創建、公交車輛更新、停車場和停車站點配套設施建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水平,到2020年全省地級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30%。加快推進交通用能清潔化,推廣天然氣動力、油電混合、純電動等環保型車船的應用,引導運輸企業在短途、定班、甩掛等貨運線路中使用LNG貨車,推廣使用電動教練車,到2020年全省新增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加快推動交通運輸智能化,推進“互聯網+交通物流”體系建設,擴大客運聯網售票系統應用范圍,推廣網上購票、手機購票以及自助取票服務。加快各種運輸方式信息資源整合,建設信息共享的綜合運輸數據平臺,提供綜合性動態交通信息與服務。(牽頭部門:省交通運輸廳,參與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保廳、省管局等)

4.加快推動商貿流通領域節能。加快零售、批發、餐飲、住宿、物流等大中型企業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建立綠色節能低碳運營管理流程和機制,逐步淘汰落后用能設備,推動照明、制冷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開展綠色商場示范創建,鼓勵商貿流通企業設置綠色產品專柜,推動大型商貿企業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落實國家綠色飯店標準,加快推進綠色飯店建設。積極推動綠色倉儲建設,支持倉儲設施利用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牽頭部門:省商務廳,參與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省旅游發展委等)

5.全面推進農業農村領域節能。加快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發展節能農業大棚。結合農村危房改造,穩步推進農房節能及綠色化改造。加快推動城鎮燃氣管網向農村延伸和省柴節煤灶更新換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質能、太陽能、空氣熱能、淺層地熱能等解決農房采暖、炊事、生活熱水等用能需求。實施“新城鎮、新能源、新生活”行動計劃,結合農村資源條件和用能習慣,多途徑推進農林廢棄物、養殖場廢棄物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農村用能高效化、清潔化。因地制宜發展沼氣工程,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加快小城鎮(中心村)電網改造等六大工程建設,到2020年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建設太陽能暖房4.2萬戶、太陽灶1730臺,解決30萬農戶清潔能源使用問題。(牽頭部門:省農委、省能源局,參與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6.加強公共機構領域節能。在全省公共機構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建筑全部達到綠色建筑標準。加快推進公共機構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推行政府購買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探索用能托管模式。到2020年全省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別比2015年降低10%和11%。加快推動公共機構建立能耗基準,公開能源資源消費信息。實施公共機構節能試點示范,創建100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加快公共機構淘汰老舊車輛,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逐步提高配備更新公務用車中新能源汽車的比例。鼓勵公共機構率先淘汰采暖鍋爐、茶浴爐、食堂大灶等燃煤設施,實施以電代煤、以氣代煤,率先使用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等清潔能源提供供電、供熱/制冷等服務。(牽頭部門:省管局,參與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等)

7.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低碳行動,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對重點用能單位進行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加快推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體系建設,指導重點用能單位圍繞能耗總量控制和能效目標,對用能實行年度預算管理,健全能源消費臺賬,完善能源計量體系。依法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審計,組織實施能源績效評價,采取企業節能自愿承諾和政府適當引導相結合的方式,推動重點用能單位能效水平提升。同時,嚴格執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源管理崗位和能源管理負責人等制度。(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管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參與部門: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能源局等)

8.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管理。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構建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開展燃煤鍋爐節能減排行動,推進鍋爐生產、經營、使用等全過程節能環保監督標準化管理。到2020年,全省燃煤工業鍋爐實際運行效率提高7個百分點,新生產燃煤鍋爐效率不低于80%,燃氣鍋爐效率不低于92%。加強鍋爐運行及管理人員節能環保專項培訓,普及鍋爐能效和環保測試知識。開展鍋爐節能環保普查整治,建設覆蓋安全、節能、環保信息的數據平臺。開展電梯能效測試與評價,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勵永磁同步電機、變頻調速、能量反饋等節能技術的集成應用,推進老舊電梯安全節能改造。加快推廣高效換熱器,提升熱交換系統能效水平。加快高效電機、配電變壓器等用能設備開發和推廣應用,逐步淘汰低效電機、變壓器、風機、水、壓縮機等用能設備,提升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水平。(牽頭部門:省質監局,參與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三)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

1.控制重點區域流域排放。加快推進以氣代煤,積極發展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利用城市和工業園區周邊現有熱電聯產機組、純凝發電機組以及低品位余熱實施供熱改造,逐步淘汰供熱供氣范圍內的燃煤鍋爐(窯爐)。結合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實施行業、區域、流域重點污染物總量減排。加快推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對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加強我省境內重點河流水污染防治,嚴格控制松花江、遼河等重點流域干流、支流沿岸的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制漿造紙、紡織印染等項目。分區域、分流域制定實施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鍋爐、造紙、印染、化工、焦化、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等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限期整治方案,改造升級環保設施,確保穩定達標排放。開展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清潔生產水平提升行動,推進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建材、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牽頭部門:省環保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質監局、省能源局,參與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管局等)

2.推進工業污染物減排。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等量或減量替代,逐步建立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體系。繼續推行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逐步擴大總量減排行業范圍。以削減揮發性有機物、持久性有機物、重金屬等污染物為重點,實施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工業特征污染物削減行動。開展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推進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加強石化、化工、印刷、工業涂裝、電子信息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嚴格執行農藥、制藥、汽車、家具、印刷、集裝箱制造等行業排放標準和涂料、油墨、膠黏劑、清洗劑等有機溶劑產品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強制性環保標準,控制集裝箱、汽車、船舶制造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推動有關企業實施原料替代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聚集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及污染治理。加強工業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推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執行企業排放紅黃牌制度。(牽頭部門:省環保廳,參與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質監局、省能源局等)

3.全面推進移動源排放控制。加速淘汰黃標車以及高排放工程機械、農業機械。在城市中心區、居民區、醫院、學校等重點區域,實行嚴格的“黃標車”限行、禁行措施。加強道路交通執法,指導各地研究制定“黃標車”提前報廢經濟補償政策,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省范圍內“黃標車”。加強機動車尾氣排放監管,推進機動車環保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實現國家、省、市三級聯網。強化機動車尾氣檢測,到2017年底重點城市建成區主要道路全面開展機動車尾氣道路檢測,嚴禁未經環保檢驗和尾氣超標車輛上路行駛;到2020年全省機動車環檢率達到80%以上。在公共交通及服務領域實施新能源汽車改造,對運行時間長、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公交車、出租車以及環衛、物流、公安巡邏等公共服務車輛實施油改氣、油改電。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提高各市(州)公共服務領域新增或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的比重。加快車用燃油低硫化步伐,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成品油的行為。車用汽柴油應添加列入《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的清凈劑產品,減少汽車尾氣污染物排放。(牽頭部門: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質監局、省能源局,參與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

4.強化生活源污染綜合整治。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以及現有污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完善配套管網,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合理確定污水排放標準,強化運行監管,實現污水處理廠全面達標排放。加大雨污合流、清污混流管網的改造力度,優先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強農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采取城鎮管網延伸、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等多種形式,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廁。加強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注重污水處理廠污泥安全處理處置,杜絕二次污染。到2020年全省所有縣城具備污水處理能力,重點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6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全省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各市(州)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運收、處理的管理和督導,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設施建設。加強農村垃圾治理,推廣垃圾分類和就近資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加大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力度,嚴格執行國家商品煤炭質量標準,推廣使用潔凈煤、先進民用爐具。加快治理公共機構食堂、餐飲服務企業油煙污染,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快推進家具、印刷、汽車維修等政府定點招標采購企業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嚴格執行有機溶劑產品有害物質限量標準,推進建筑裝飾、汽修、干洗、餐飲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牽頭部門: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參與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農委、省質監局、省管局等)

5.重視農業污染排放治理。積極推廣節約型農業技術,全面推進農業清潔生產。加強畜禽養殖場糞便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推進秸稈、糞便等有機廢棄物處理設施建設。加強分區分類管理,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并給予合理補償。到2020年,全省畜禽規模養殖比重達到90%以上,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廢棄物處理設施的比例達到75%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100%。開展農膜回收利用,全省產糧(油)大縣和蔬菜大縣啟動農藥包裝廢棄物和廢棄農膜回收處理工作,到2020年全省農膜回收率力爭達到80%以上。積極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提倡增施有機肥。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推廣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到2020年全省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4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研究建立農藥使用環境影響后評估制度。加快建立完善秸稈禁燒監督落實機制,強化重點區域和重點時段秸稈禁燒監管。(牽頭部門:省農委、省環保廳、省畜牧局,參與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等)

6.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加強中部黑土地核心區綜合保護,制定黑土地保護治理工程試點工作方案,頒布實施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實施辦法。開展西部地區土壤生態修復,實施生態治理鹽堿區試點工程,完成100萬畝集中連片鹽堿地治理修復。加快提升東部地區土壤生態功能,落實完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和土地復墾制度。開展礦山土壤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對有重要價值的礦山遺跡進行礦山公園建設。到2020年,建設和恢復琿春市城西煤礦采礦塌陷區等8個重點治理區礦山土壤生態環境。強化重點區域、行業監管和土壤治理修復,制定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高風險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方案,推動污染企業退城入園。加強涉重金屬等重點行業污染防控,淘汰涉重金屬重點行業落后產能,嚴格執行重金屬相關行業準入標準,禁止新建落后產能或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建設項目。強化固體廢物和化學品等污染源管控。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實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終身責任制,編制吉林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規劃。到2020年,完成國家下達的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面積指標任務。實施土壤分類別分用途管理,做好土壤環境保護基礎性工作。到2020年,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局部區域穩中有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牽頭部門:省環保廳、省農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

(四)積極發展循環經濟。

1.推動園區循環化改造。按照空間布局合理化、產業結構最優化、產業鏈接循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礎設施綠色化、運行管理規范化的要求,加快全省現有園區的循環化改造升級,延伸產業鏈條,提高產業關聯度。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土地集約利用、資源能源高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同時,對全省綜合性開發區、重化工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不同性質的園區,進行分類指導,強化效果評估和工作考核。(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合局,參與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保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

2.加強城市廢棄物規范處理。加快推動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園林廢棄物、城市污泥、生活垃圾、醫療廢物等城市典型廢棄物集中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探索推進燃煤耦合污泥等城市廢棄物發電。開展城市規劃布局低值廢棄物協同處理基地建設,完善城市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到2020年,全省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能力達到500噸/日。(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部門:省環保廳、省能源局等)

3.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產業提質升級。開展“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創建工作,促進資源再生利用企業集聚化、園區化、區域協同化布局,提升再生資源利用行業清潔化、高值化水平。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太陽能光伏組件、碳纖維材料、生物基纖維、復合材料和節能燈等新品種廢棄物的回收利用,推進動力蓄電池梯級利用和規范回收處理。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推動汽車零部件及大型工業裝備、辦公設備等產品再制造。鼓勵專業化再制造服務公司與鋼鐵、冶金、化工、機械等生產制造企業合作,開展設備壽命評估與檢測、清洗與強化延壽等再制造專業技術服務。(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參與部門: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4.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綜合利用,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冶煉和化工廢渣等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開展大宗產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開展秸稈資源綜合利用,突出重點領域、重點區域,抓好秸稈“五化”利用和收儲運體系建設。落實目標責任,加強重點市縣評價考核。加大支持力度,抓好秸稈初加工用電、秸稈運輸減免通行費等政策落實。發揮財政資金的示范引領作用,推進100個秸稈綜合利用重大項目建設。到2020年,全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加強林業“三剩物”、規模化養殖場糞便的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發展各類沼氣工程和燃煤耦合秸稈發電工程。(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農委、省能源局,參與部門:省環保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等)

5.推動互聯網與資源循環利用產業融合發展。積極支持再生資源企業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優化逆向物流網點布局,建立線上線下融合的回收網絡,在地級及以上城市逐步建設廢棄物在線回收、交易等平臺,推廣“互聯網+”回收新模式。在開展循環化改造的園區建設產業共生平臺,逐步建立重點品種的全生命周期追溯機制。支持汽車維修、汽車保險、舊件回收、再制造、報廢拆解等汽車產品售后全生命周期信息的互通共享。(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參與部門: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保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五)實施節能減排工程。

1.實施節能重點工程。組織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電機系統能效提升、余熱暖民、綠色照明、節能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能量系統優化、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重點用能單位綜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進、城鎮化節能升級改造、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等節能重點工程,推進能源綜合梯級利用,形成80萬噸標準煤左右的節能能力。(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參與部門: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2.主要大氣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程,2018年底前全省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暫不含W型火焰鍋爐和循環流化床鍋爐)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同時協同安排節能改造,到2020年全省現役燃煤發電機組節能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6克/千瓦時。實施電力、鋼鐵、水泥、石化、平板玻璃、有色等重點行業全面達標排放治理工程。加快推進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到2020年全省石化企業基本完成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牽頭部門:省環保廳、省能源局,參與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

3.主要水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加強城市、縣城和其他建制鎮生活污染減排設施建設。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實施城鎮污水、產業集聚區及工業園區廢水、污泥處理設施建設與提標改造工程,推進再生水回用設施建設。到2020年,全省新(改、擴)建污水處理廠40座,新增污水處理能力30萬噸,提標能力60萬噸,完善污水管網建設2000公里。實施松花江流域綜合治理工程,從環境治理、生態保護、城市景觀等六大領域,推進截污治污、生態保護修復等九大工程建設。(牽頭部門: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經合局等)

4.循環經濟重點工程。組織實施資源綜合利用、工業產品精深加工、農產品精深加工、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生態旅游、節能環保產業、清潔能源、生態種植養殖、循環經濟基礎設施建設等九大工程。同時,按照國家要求,抓好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示范基地、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基地、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示范區建設,推進生產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的產業體系。(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參與部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商務廳等)

(六)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和服務體系建設。

1.加快節能減排共性關鍵技術研發推廣。加快節能減排科技資源集成,繼續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大科技產業化工程。加快低品位余熱發電、小型燃氣輪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細顆粒物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汽車尾氣凈化、垃圾滲濾液處理、多污染協同處理等新型技術裝備研發和產業化。積極推廣高效煙氣除塵和余熱回收一體化、高效熱泵、半導體照明、廢棄物循環利用等成熟適用技術,遴選一批節能減排協同效益突出、產業化前景好的先進技術,推廣系統性技術解決方案。加強節能減排共性關鍵技術的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推動新型建筑建材、廢棄物循環利用等相關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應用,逐步提升工業節能、建筑節能等領域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牽頭部門: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部門: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等)

2.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系統集成應用。加快推進區域、城鎮、園區、用能單位等系統用能和節能。選擇具有示范作用、輻射效應的園區和城市,統籌整合鋼鐵、水泥、電力等高耗能企業的余熱余能資源和區域用能需求,實現能源梯級利用。大力發展“互聯網+”智慧能源,支持基于互聯網的能源創新,加快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統,鼓勵發展智能家居、智能樓宇、智能小區和智能工廠,推動智能電網、儲能設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電終端協同發展。綜合采取節能減排系統集成技術,推動鍋爐系統、供熱/制冷系統、電機系統、照明系統等優化升級。(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參與部門: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等)

3.完善節能減排創新平臺和服務體系。加快建立完善節能減排技術評估體系和科技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平臺,推動建立節能減排技術和產品的檢測認證服務機制。積極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節能減排科技企業和服務基地,逐步建立節能科技成果轉移促進中心和交流轉化平臺。加快引進國內外節能環保新技術、新裝備,推動省內節能減排先進技術裝備“走出去”。定期發布全省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建立節能減排技術遴選、評定及推廣機制。(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保廳,參與部門: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質監局等)

三、強化節能減排財稅政策支持

(一)建立完善節能減排政策措施。

1.建立完善價格收費政策。落實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嚴格清理地方違規制定出臺的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政策。落實國家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制度,督促各地嚴格落實水泥、電解鋁等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完善居民階梯電價(煤改電除外)制度,推行居民階梯氣價(煤改氣除外)、水價制度。深化供熱計量收費改革,全面落實脫硫、脫硝、除塵和超低排放環保電價政策,加強運行監管,嚴肅查處不執行環保電價政策的行為。落實國家環境保護費改稅政策,推進開征環境保護稅。落實污水處理費政策,完善排污權交易價格體系。加大垃圾處理費收繳力度,提高收繳率。(牽頭部門:省物價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財政廳,參與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等)

2.建立完善財政稅收激勵政策。加大節能減排資金投入力度,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能力建設和公益宣傳等。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引領作用,創新財政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項目的方式,并對節能減排工作任務完成較好的地區給予重點支持。積極推廣節能環保服務政府采購,完善節能環保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按照國家要求,清理取消不合理化石能源補貼。落實《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全面執行支持節能減排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繼續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牽頭部門: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參與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管局等)

3.加快培育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創新綠色金融服務方式,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專營綠色金融支行,建立綠色金融事業部,給予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多元化融資支持。完善綠色信貸機制,探索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合同能源管理未來收益權質押貸款、排污權抵押貸款、碳排放權融資等金融工具和服務。積極發展綠色債券,探索建立綠色產業基金,推動符合條件的吉林省上市企業納入綠色指數并優先再融資。以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等資產為標的,嘗試開發碳債券、碳基金等各種碳金融產品。(牽頭部門:省金融辦,參與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保廳、省財政廳、吉林銀監局、吉林證監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

(二)建立完善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1.加快建立市場化交易機制。加快推進用能權、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創新有償使用、預算管理、投融資等新機制,培育和發展交易市場。加快推進碳排放權交易,按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總體部署,啟動全省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權交易。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研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適時啟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相關工作。加快實施排污許可制,繼續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到2017年底基本形成完善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管理體系。(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與部門:省財政廳等)

2.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為用戶提供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加快建立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第三方機構失信黑名單制度,將失信行為納入吉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落實節能服務公司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各級政府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政府機構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視同能源費用支出。加快培育以合同能源管理資產交易為特色的資產交易平臺,鼓勵社會資本建立節能服務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節能服務公司發行綠色債券,促進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發展。(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參與部門: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省管局等)

3.健全綠色標識認證體系。強化能效標識管理制度,逐步擴大實施范圍。積極推行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完善綠色建筑、綠色建材標識和認證制度,盡快建立可追溯的綠色建材評價和信息管理系統。加快推進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制修訂綠色商場、綠色賓館、綠色飯店、綠色景區等綠色服務評價標準,并開展第三方認證評價。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逐步將目前分頭設立的環保、節能、節水、循環、低碳、再生、有機等產品統一整合為綠色產品,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加強節能低碳環保標識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虛標企業,積極開展能效、水效、環保領跑者引領行動。(牽頭部門: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保廳,參與部門: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等)

4.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在環境監測與風險評估、環境公用設施建設與運行、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等領域推行第三方治理。落實國家第三方治理項目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逐步實施財政資金對第三方治理項目的補助和獎勵。鼓勵各地積極設立第三方治理項目引導基金,解決第三方治理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積極引導各地政府開展第三方治理試點建設,建立以效付費機制,提升環境服務供給水平與質量。到2020年,全省環境公用設施建設與運營、工業園區第三方治理與運營取得積極進展,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顯著提高,培育出一批技術能力強、運營管理水平高、綜合信用好、具有國內競爭力的環境服務公司。(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與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經合局、省財政廳等)

5.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加快建立由政府引導,電網企業、電力用戶和中介服務機構共同參與的電力需求側管理組織體系。積極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挖掘電力需求側調峰錯峰和節能提效潛力,實施需求側響應,建立并推廣供需互動用電系統,形成縱向源網荷儲協調優化的電力保障系統。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價格政策及社會資本的引導和激勵作用,利用技術改造、專項建設資金,對工業企業和園區電力需求側管理技術改造和平臺建設給予支持,并將電力需求側管理納入智能制造、綠色制造試點示范范圍。同時,引導金融機構、民營資本參與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牽頭部門:省能源局,參與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能源局、省金融辦等)

四、落實目標責任,強化監督檢查

(一)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1.建立健全節能減排計量、統計、監測和預警體系。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和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完善企業聯網直報系統。加大統計數據審核與執法力度,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確保統計數據基本銜接。完善環境統計體系,補充調整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等重要污染源調查范圍。加快建立健全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和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進行實時監測,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定期發布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預警信息,及時提醒高預警等級地區和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加快建立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網格,建立地市報告、省級核查、報送國家審查的減排管理機制。加強重點減排工程調度管理,對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進度要求、重點減排工程建設滯后或運行不穩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及時預警。(牽頭部門:省統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與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管局等)

2.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健全目標責任分解機制,將全省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分解到各地區、主要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各地區要根據省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制定年度工作目標并層層分解落實,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責任,逐步建立省、市、縣三級用能預算管理體系。同時,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突出重點工程減排,實行分區分類差別化管理,科學確定減排指標,環境質量改善任務重的地區承擔更多的減排任務。(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與部門:省統計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委、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3.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強化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考核,堅持能耗總量和強度考核相結合,堅持總量減排和環境質量考核相結合,建立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環境質量考核為導向的節能減排目標考核制度。省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市(州)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強化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未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的市(州)政府實行問責,對未完成能耗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和約談,并實行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對環境質量改善、總量減排目標均未完成的地區,暫停新增排放重點污染物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暫停或減少申報中央財政資金和省級財政資金支持,并強化環境保護督察。對重點單位節能減排考核結果進行公告并納入吉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暫停審批或核準新建擴建高耗能項目。落實國有企業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作為企業績效和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落實節能減排獎懲措施,對節能減排貢獻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以適當方式給予表彰獎勵。(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委組織部,參與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管局等)

(二)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1.健全節能環保法規、標準。加快修訂完善節能環保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推動制修訂環境保護條例、黑土地保護條例等。健全節能標準體系,提高建筑節能標準,逐步實現重點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開展節能標準化和循環經濟標準化建設,制修訂環保產品、環保設施運行效果評估、環境質量、污染物排放、環境監測方法等相關地方標準。鼓勵各部門制定更加嚴格的節能環保地方標準。(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質監局、省法制辦,參與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統計局、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2.加強節能減排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強化節能環保執法監察,加強節能審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用能和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違法單位名單,發布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確保節能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有效落實。強化執法問責,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等)

3.提高節能減排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加強工作力量。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健全環保監管體制,開展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試點,推進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環境空氣質量和污染排放自動在線監測,開展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健全能源計量體系,深入推進城市能源計量建設示范,開展計量檢測、能效計量比對等節能服務活動。加強能源計量技術服務和能源計量審查,建立能源消耗數據核查機制,建立健全統一的用能量和節能量審核方法、標準、操作規范和流程。創新節能管理和服務模式,開展能效服務網絡體系建設,促進用能單位經驗分享。制定節能減排培訓計劃,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和政府節能管理部門、節能監察機構、用能單位相關人員的培訓。(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財政廳、省管局等)

(三)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1.積極推行綠色消費。倡導綠色生活,推動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積極倡導綠色金融支持綠色消費,引導消費者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高效家電、節水型器具等節能環保低碳產品,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過度包裝,盡可能選用低揮發性水性涂料和環境友好型材料。加快暢通綠色產品流通渠道,鼓勵建立綠色批發市場、節能超市等綠色流通主體。大力推廣綠色低碳出行,倡導綠色生活和休閑模式。(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與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2.全面倡導全民參與。深入開展全民節約行動和節能“進機關、進單位、進企業、進商超、進賓館、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農村”等專項活動。鼓勵建設節能減排博物館、展示館,制播節能減排公益廣告,創建節能減排宣傳教育示范基地,形成人人、事事、時時參與節能減排的社會氛圍。發展節能減排公益事業,鼓勵公眾參與節能減排公益活動。(牽頭部門: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與部門: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管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3.強化社會輿論監督。充分發揮各種媒體作用,報道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曝光違規用能和各種浪費行為。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及時準確披露各類環境信息,擴大公開范圍,保障公眾知情權,維護公眾環境權益。依法實施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依法提起公益訴訟。(牽頭部門: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參與部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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