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極星VOCs在線獲悉,《2017年攀枝花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重點工作》已經印發。2017年四川攀枝花開展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開展治理項目24個。其中大氣污染防治提到,2017年四川攀枝花實施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完成VOCs污染源詳查,建立VOCs排放源清單,推進焦化、表面涂裝、印刷包裝等重點行業VOCs治理,完成攀鋼選鈦廠干燥系統異味治理,仁和區榮鑫油漆廠、仁和區嘉之源油漆廠VOCs治理。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2017年攀枝花市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重點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各相關企事業單位:
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2017年攀枝花市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重點工作》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2月27日
2017年攀枝花市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重點工作
根據《四川省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實施方案》、《攀枝花市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工作方案》等要求,為持續改善我市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2017年攀枝花市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重點工作:
一、主要目標
2017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指標全面達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分別控制在64ug/m3、31.7ug/m3以下,優良天數率達到95%以上。
地表水納入國家考核的監測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Ⅱ類,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保持100%。
組織開展土壤詳查,基本完成農用地布點采樣分析任務。
二、重點任務
(一)持續推進大氣污染防控。
1.實施重點行業污染整治與燃煤
鍋爐改造工程。
實施攀鋼3#、4#焦爐煙氣治理、2#轉爐一次除塵系統改造、冷軋酸再生裝置升級改造;對攀鋼發電廠、四川川煤華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矸石發電廠、攀枝花三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實施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實施工業園區燃煤鍋爐提標升級改造,完成每小時20蒸噸及以上的燃煤鍋爐除塵設施升級改造工作及脫硫設施建設。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花城新區管委會、攀鋼集團公司、攀煤集團公司負責落實(以下各項重點任務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花城新區管委會、攀鋼集團公司、攀煤集團公司落實,不再列出)。
關閉取締東區、西區、仁和區、釩鈦高新區范圍蜂窩煤生產企業。淘汰城市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城市建成區禁止新建每小時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
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質監局
2.實施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
完成VOCs污染源詳查,建立VOCs排放源清單,推進焦化、表面涂裝、印刷包裝等重點行業VOCs治理,完成攀鋼選鈦廠干燥系統異味治理,仁和區榮鑫油漆廠、仁和區嘉之源油漆廠VOCs治理。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全面完成中石油攀枝花銷售公司、中石化攀枝花分公司加油站、油庫油氣回收整治工作。
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3.實施城市揚塵綜合整治。
加強城市建筑工地揚塵治理,禁攪區域內施工現場全面禁止攪拌混凝土和砂漿。落實施工現場圍擋、工地物料堆放覆蓋、施工現場主要道路硬化、駛出工地車輛沖洗、拆遷工地濕法作業、渣土運輸車輛密閉6個百分之百要求。全面推行綠色施工,推進綠色混凝土、砂漿攪拌站建設,實施堆場、料倉和傳送裝置密閉化改造。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整治,推行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等低塵作業方式,加大灑水降塵力度,增加道路清掃保潔和行道樹、綠化帶沖洗力度,加強城市綠化建設。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局
加強城市道路養護管理,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審批,減少路面破損和路面施工。加大超高、超載、超限及道路運輸拋灑監管執法力度,減少運輸揚塵污染。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
4.加大重點工業區域揚塵污染整治。
對工業企業原(燃)料、成品堆場進行全面綜合整治,實施朱蘭礦區、巴關河渣場揚塵污染治理,推進區域環境質量持續好轉。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5.加快能源結構調整。
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開采、使用,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在各縣(區)城市建成區全面推行煤改氣、煤改電,加快緬氣入攀管道及配套管網、場站建設。大力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發展和鼓勵使用清潔能源。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持續壓減高污染產能,2017年底完成壓減煤炭201萬噸。
牽頭單位:市安全監管局
6.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
落實縣、鄉、村、組四級秸稈禁燒責任,實行網格化管理,強化各職能部門聯動,積極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
牽頭單位:市農牧局
7.加快城市交通結構調整。
大力推進城鄉公共交通建設,通過城市交通組織結構調整減輕機動車污染。加強運營車輛管理維護,采取有效措施,嚴控冒大煙,冒黑煙情況。加強運營車輛管理,實施老舊公交車、出租車等營運車輛的更新淘汰,2017年對53輛公交車、604輛出租車實施更新。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8.實施城市機動車管控。
2017年底基本淘汰黃標車,加快淘汰污染嚴重的老舊車輛,根據秋冬季節大氣環境污染狀況實施機動車動態限行管控。加強機動車管理,對達到報廢標準的老舊車輛強制淘汰。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全面供應國家第五階段標準車用汽油、柴油。
牽頭單位:市工商局
9.嚴格環保執法監管。
加強對冶煉、燒結、球團、火電、水泥、焦化、鈦白粉等重點行業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加大環境監察和監測頻次,在確保現有污染治理設施正常穩定運行的同時加快清潔生產和污染治理設施的升級改造,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10.持續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
實施環境空氣質量常態化管控,東區、西區制定2017年度環境空氣質量達標方案并組織實施;其余縣(區)、釩鈦高新區要編制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方案并組織實施。
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
11.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
加強環境保護、氣象等部門聯動,強化重污染天氣信息會商,推進人工影響天氣改善空氣質量能力建設,加強重污染天氣人工干預,及時實施人工增雨作業,減小重污染天氣影響。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氣象局
(二)扎實推進水污染防治。
12.推進工業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
對“雙有”、“雙超”企業全面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清潔化改造。完成鋼鐵行業焦爐干熄焦技術改造、造紙企業清潔生產改造。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13.加強加油站管理。
新建加油站未按照設計規范進行建設的不予經營許可,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
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14.加快城市污
水處理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
2017年,完成仁和第二污水處理廠、金江污水處理廠建設前期工作。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全市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因地制宜加快除磷脫氮升級改造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總磷自動在線監控裝置的安裝。
制定城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工作計劃,組織實施配套支線管網改造和維修,制定污水管網運行、維護管理的相關辦法。推進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加快污泥處置中心建設,2017年內完成污泥處置中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作。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局
15.加強工業集聚區污水處理設施管控。
2017年底建成園區污水處理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對鈦白粉行業開展廢水處理系統提標改造工作、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
16.推進涉磷工業污染整治。
建立涉磷工業企業污染源清單,加強工業循環用水總磷排放控制,2017年底前,所有涉磷重點工業企業應完善廠區沖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統,落實涉磷企業渣場和尾礦庫的防滲、防風、防洪措施,建設規范雨水收集池、回水池、滲濾液收集池和應急污水處理系統,并推進安裝總磷自動在線監控裝置。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17.實施飲用水源環境安全保障行動。
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縣城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任務,全面完成城鄉所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完成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設施的設置,積極推進觀音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公開城市飲水安全狀況信息。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18.開展不達標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整治工作。
實施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建設。開展城鎮、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年度評估工作。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19.加強江河、湖庫生態環境保護。
制定并組織實施《二灘水庫良好水體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實施方案》。
牽頭單位:鹽邊縣政府、米易縣政府
編制完成《攀枝花市重點流域綜合治理方案》。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編制并組織實施《攀枝花市良好水體保護方案》。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推進落實流域水污染防治“河長制”。
牽頭單位:市水務局
實施網箱養魚管控,制定二灘庫區網箱養魚拆除后續綜合管理工作方案,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牽頭單位:市農牧局
20.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2017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農牧局
21.強化企業排污監管。
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沿江沿河工業企業、廢水排放工業企業、城市污水處理廠為重點,加大環境監管力度,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三)有效推進土壤污染防治。
22.有序推進土壤污染詳查。
按照《四川省土壤污染詳查總體方案》和相關技術規定,全面開展土壤污染詳查,完成資料收集、現場采樣工作。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啟動農用土地土壤污染調查,2018年底前查明全市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
牽頭單位:市農牧局
23.加快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
圍繞農產品主產區、工礦、城市建設等重點區域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科學設置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和監測項目,按國家和省上的統一安排設置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動態監控土壤環境質量。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24.實施耕地土壤污染分類管控行動。
按照“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嚴格管控”三個類別,在土壤污染詳查的基礎上,開展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采取相應管控措施,保障耕地土壤環境安全。實施污染耕地農藝調控、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等措施,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牽頭單位:市農牧局
25.實施建設用地污染風險防范行動。
加強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把土壤環境質量作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編制依據之一,防范人居環境風險。
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重污染企業用地,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評估。對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企業用地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開發利用負面清單,納入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合理確定土地用途。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國土資源局
26.實施工礦企業污染綜合整治行動。
對工礦企業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排查,確定土壤環境重點監控企業名單。加強對重點監控企業和工業園區監測執法。全面開展尾礦、煤矸石、冶煉渣、鉻渣及脫硫、脫硝、鈦白石膏渣、除塵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綜合整治。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強化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全過程監管,規范電子廢物拆解及廢輪胎、廢塑料再生利用,引導企業集聚發展,集中建設和運營污染治理設施,著力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
27.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工作。
結合全市土壤污染詳查結果,按照全省統一部署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工作。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組織實施《攀枝花市工礦廢棄地復墾種植芒果工作方案》。
牽頭單位:市農牧局
28.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
按照“分級劃定和分級管理”的原則,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力爭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劃定任務。
貫徹落實四川省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
配合環境保護廳開展四川省生態保護紅線二類管控區負面清單的編制工作。
組織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工作,并將紅線勘界定標成果上報備案。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29.加強全市危險廢物管理工作。
組織開展全市危險廢物規范化考核工作,著力解決我市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全面提升我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完善危險廢物環境監管體系,提高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對本行政區域環境污染防治工作負總責,成立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領導小組,建立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健全大氣污染防治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全面落實河長制,建立實施土壤污染防治分區管控機制。加強宣傳引領,推動全民參與,確保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攻堅工作有效推進。
(二)明確目標任務。各牽頭單位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落實、考核各項年度目標任務。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花城新區管委會,攀鋼集團公司、攀煤集團公司等企業作為重點任務的實施主體,要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強化工作措施,按照“落實責任、明確時限、倒排工期、按期完成”的要求,進一步強化措施,加強監管,對重點污染整治項目逐一跟蹤落實,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強化督查督辦。市委、市政府目標督查辦會同各牽頭單位,定期和不定期開展督查督辦和明查暗訪,掌握工作動態,并通報有關情況。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花城新區管委會、各牽頭單位主要領導要深入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問題,全力給予支持保障。
(四)建立聯動機制。市、縣(區)政府兩級建立和完善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組織協調,有效整合資源,推動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落實,形成齊抓共管的新格局。
(五)加大資金投入。健全環境污染防治市場機制,鼓勵各類投資主體進入環境污染防治市場,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多種模式參與污染防治。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建立環境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形成環境污染防治投資穩定增長機制。積極爭取國家、省級專項資金支持,統籌整合相關部門資金和項目,推進重點區域(流域)、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項目治理。
(六)強化考核獎懲。嚴格落實《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對工作推動不力、環境質量惡化、未完成目標任務的要實施預警、約談,對出現問題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全市要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在任職期間造成資源環境生態嚴重破壞負有責任的,即使已調離崗位也要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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