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廣州市政府日前印發了《2010年第16屆廣州亞運會空氣質量保障方案》,根據方案,廣州將在亞運會期間實施機動車限行,部分重點工業企業限產、停產等臨時措施,確保亞運空氣質量優于國家二級標準。
據悉,在申亞成功后,廣州市政府制定了分8個階段實施亞運空氣質量保障的目標和戰略。目前已完成第一至第五階段工作。進入第六階段,廣州將在亞運會前選取適當時機,實施機動車黃標車限行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測報演練,測試亞運城市交通及空氣質量保障管理能力。
此外,廣州還將重點抓好火電廠、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排放揮發性有機物行業等五大污染源的控制,確保到2010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6%以上。加強亞運場館周圍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的建設,強化對臭氧、顆粒物細粒子等大氣復合污染物的監測能力及環境空氣質量立體觀測能力建設。建立專家會商制度,為及時啟動應急措施提供決策支持。
在亞運會及亞殘運會舉辦前后,廣州將提請廣東省召開“珠江三角洲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進一步部署珠三角地區以及清遠、汕尾等城市在亞運會期間以及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共同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協同保障空氣質量。廣州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廣州以外城市的臨時控制措施,將由各地自行制定并上報省政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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