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媒體報道,河北省石家莊市一街道辦事處對某路段過往大貨車進行攔阻,目的是讓位于該路段的大氣環境監測站獲得“好看”的監測數據。
暫不論街道辦事處是否有權涉足交通管理問題,僅干擾監測數據的做法,就讓筆者不禁感嘆該街道辦事處的“膽量”。
就在上個月,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站長及環保局相關人員,因為用棉紗堵塞采樣器干擾空氣質量監測數據而被警方帶走。
今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明確提出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大監測質量核查巡查力度,嚴肅查處故意違反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行為。
然而,無論是“殺雞儆猴”還是“嚴令禁止”,似乎都未對涉事街道辦事處負責人起到震懾作用。那么,究竟是什么在給他們“壯膽”?
當GDP與環境治理同時成為政績考核的兩大指標時,不少政府部門便面臨著巨大的壓力,特別是在2014年4月《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發布以后。這項辦法提出,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地區,暫停該地區有關責任城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民生項目與
節能減排項目除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取消國家授予的環境保護榮譽稱號。
作為重污染城市的石家莊,當地政府無疑承受著較大的環境治理壓力。重壓之下,不少官員寧愿冒風險,也要讓“成績單”好看些。
干預監測結果,是政府部門達成政績效果的最便捷途徑。長期以來,地方政府已經慣于用行政手段干預環境監測,不少基層環境監測站由政府部門組建,并受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直接領導,其監測服務本身就帶有一定政府背景。
因此,在筆者看來,要想解決環境監測數據造假問題,除了“重典”之外,還需要做到以下三點。
首先,杜絕行政干預,保證環境監測部門的獨立與權威。基層環保監測部門有必要在經費預算和人事安排上擺脫當地政府的制約,形成環保監測監察執法的垂直管理制度。同時,嚴格管理監測站,一旦發現干擾數據之嫌者,依法嚴肅處理。
其次,完善監督渠道,使當地群眾作為第三方監督力量。群眾作為當地政府部門和基層環保監測部門之外的第三方,應當被納入保障環境監測數據真實,推動地方環保工作的隊伍之中。國家環保監測部門應開通充足有效的舉報渠道,保障公眾對環境質量的知情權,接收地方群眾對基層監測部門的監督舉報。
當然,要從根本上解決環境監測數據造假問題,還要轉變政府執政思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讓GDP和環境保護不再相互矛盾。唯其如此,環境監測的最終目標才能真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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