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頻發的大面積霧霾天氣推升大氣污染治理再次成為輿論焦點,也成為相關環保政策出臺的助推器。12月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2020年前,燃煤電廠全面實施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東部、中部地區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此次政策從節能和減排兩個角度分別加大了超低排放的適用區域,并顯著提前了達標時間。超低排放正式得到政策推動。
超低排放是通過技術手段使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達到天然氣燃氣輪機組排放標準。去年發布的《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明確了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在基準氧含量6%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
而現行燃煤電廠排放濃度標準為:煙塵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100毫克/立方米。要達到超低排的水平,相當于重新來一輪改造,企業要付出相當大的成本。
據上市公司污染源在線監測風險排行榜(以下簡稱環保榜)項目組粗略統計,在已跟蹤的上市公司關聯方中,涉及燃煤電廠超百家,曾上榜企業也超過40家。這些企業均為國家或地區重點監控企業,也將是有效推進改造工作的重點對象。
官方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完成煤電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的約占全國煤電裝機1/10。這意味著大部分設備需要在4年時間內完成改造,企業污染治理設備面臨新一輪升級改造。
不過在政策扶持和經濟制度刺激上,國務院常務會議也做出了安排。會議明確將會在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上加大政策支持,并加大優惠信貸、發債等融資支持,中央財政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向節能減排效果好的省份適度傾斜。事實上,各省份早前也已通過度電補貼、財政補助、發電小時獎勵等措施積極推動超低排放改造。
另一方面,對于至今仍然在環保榜上的企業來說,在全面實施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的大趨勢下,面臨的不僅僅是處罰風險。國務院會議明確提出對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的要堅決淘汰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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