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江蘇省環保廳、中國保監會江蘇監管局等有關領導的見證下,無錫石油化工總廠、江蘇靈谷化工公司等25家排污企業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總經理于敬東簽署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協議。
為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無錫市積極探索,多次組織人員外出考察,學習先進地區的經驗,借鑒相關部門的做法,并召開了環保產業協會、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和企業代表多方參加的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今年以來,分3期舉辦了有500多名企業法人代表參加的培訓班,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業務培訓,并與無錫市金融辦聯合召開了全市試點工作推進會。
出臺試點指導意見
今年5月6日,無錫市環保局與市金融辦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確定,采取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方式,啟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各市、縣、區環保、金融職能部門要積極推動區域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的實施;環保部門會同金融職能部門從防范環境風險出發,對比各類事故發生的概率,明確投保企業、行業或者區域的范圍以及損害賠償標準等;金融職能部門加強行業協調,推進環境責任保險市場的規范;保險公司積極開發環境責任險產品,按法律法規要求履行保險人的責任,向投保企業說明保險合同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投保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主動如實報告有關信息,積極配合事故調查。
“意見”決定,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重點選擇環境危害大、易發生污染事故和損失容易確定的行業、企業和園區率先開展,以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承保標的來賠付突發、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直接損失。
無錫市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重點在易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儲存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危險廢物處置的企業、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廠和各類工業園區等六大領域開展。
“意見”還要求,要嚴格監管,穩健經營。環保部門要加強對污染企業的環境監管,促進企業提高防范污染事故水平;金融職能部門要加強對保險機構的協調引導,督促保險機構認真履行保險合同,為投保企業提供保障;保險公司要完善內部管理,完善費率、理賠等制度,受害人可以通過環保部門和保險公司獲取賠償信息等,最大程度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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