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湖南省瀏陽市鎘污染事件發生地鎮頭鎮工農業較為發達,目前已形成了花卉苗木、特色水果、蔬菜、油茶、生豬等十大產業基地,并且有鄉鎮企業數十家。有專家直言不諱地指出:“這樣的鄉鎮,引進一個高污染的化工廠實在是得不償失,出現污染實在是一個悲哀。”
為什么得不償失的事情一再發生?為什么公眾環境權益屢遭損害?除事發后及時關停惹禍企業、嚴懲相關責任人外,能否從根本上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讓環境保護這一重大民生問題受到應有的重視,確保人民群眾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
悠悠萬事,民生為大。保障民生,當以人為本,以發展為要,以環境為基。
回過頭來看發生在鎮頭鎮的鎘污染事件,我們不難發現,當地政府至少算錯了三筆賬:一是算錯了總體賬。只看到經濟增長帶來的增量發展,沒有看到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損害,以及相應的治理和救助成本。二是算錯了結構賬。只看到引入化工企業帶來的增量財稅收入,沒有看到重金屬污染對種植業等產業的損害,以及由此造成的擠出效應和機會成本。三是算錯了項目賬。只看到湘和化工廠每年數千萬元的產出,沒有看到從項目建設、生產到關停整個生命周期的各種顯性與隱形成本。
正是由于一個又一個的項目算錯賬、一家又一家的企業算錯賬、一片又一片的區域算錯賬,才使得我們在發展過程中付出了沉重的資源環境代價。原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統計局聯合開展的《中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研究報告2004》表明,2004年全國因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為5118億元,占當年GDP的3.05%。而這一數據,只是實際環境成本的一部分,既未將全部的污染損失計算在內,也未涉及生態破壞帶來的損失,更沒有包括資源損耗。
為什么一些地方屢屢算錯賬、走錯路?究其原因,主要有3個方面。一是思想認識有待提高。從GDP至上的發展觀念,轉變為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客觀上需要一個過程,有賴于理論和實踐兩方面共同發揮作用。二是路徑依賴難以打破。一家企業、一個地區的發展方式,有一定的歷史淵源和連續性,從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過渡到以保護環境優化經濟增長,需要付出艱苦卓絕的努力。三是制度建設尚需推進。無論是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還是從以犧牲環境換取經濟增長向以保護環境優化經濟增長轉變,都需要對相關制度進行大幅度的調整。
總之,只有真正轉變發展思路,優化制度設計,探索轉型模式,才能從源頭和再生產的全過程控制環境污染,實現科學發展,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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