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可再生能源和
節能環保發電項目健康發展,山東省物價局今天下發《關于運用價格政策促進可再生能源和節能環保發電項目健康發展的通知》。
通知要求繼續扶持
太陽能光伏、
風力發電項目發展。2013-2015年并網發電的光伏電站上網電價確定為每千瓦時1.2元(含稅,下同),高于國家標桿電價部分由省級承擔。已享受國家金太陽示范工程補助資金、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補助資金以及
新能源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不再享受電價補貼。在2013-2015年風力發電項目上網電量在國家標桿電價每千瓦時0.61元的基礎上,按照每千瓦時0.06元標準給予臨時電價補貼。
鼓勵節能環保發電項目發展。按照“多措并舉、分級補償”原則,山東將依據當地政府支付垃圾(污泥)處理費的銀行轉賬單等證明材料,按核實后的垃圾(污泥)實際處理量適當給予臨時電價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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