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出臺的《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二十條政策措施》明確指出,江西省將加快發展全省節能環保產業,拉動投資和消費,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為此將對節能環保產業加大財稅金融政策的支持。
在財稅政策方面,新規定指出,將加大省級預算內投資和省財政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對節能環保產業的投入,主要采取貼息等方式,支持全省節能環保產業重大項目。對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按規定予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及暫免征收增值稅、營業稅;符合條件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生產規定范圍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可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節能環保企業加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可申請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同時大力發展綠色信貸,加大對節能環保產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實施差別化定價機制,對節能環保企業和綠色信貸項目實施優惠利率并適當延長貸款期限。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環保企業赴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支持有條件的節能環保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市場掛牌融資,鼓勵節能環保企業進入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鼓勵符合條件的節能環保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資產證券化、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區域集優票據等方式進行直接融資。
此外,還將引導和支持保險機構加強對相關環保產業保險產品的研發創新,利用保險機制提供風險保障,加強保險與信貸合作,探索保險資金以技貸組合等方式支持節能環保產業發展。逐步把企業新建項目的環評、能評及節能環保認證、獎勵等節能環保信息納入企業征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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