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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東麗區政府出臺《東麗區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作為重要舉措,從財政、稅收、信貸等方面為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節能服務公司與用戶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為用戶提供節能診斷、融資、改造等服務,并通過分享節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將成為今后我區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到2015年,我區將在全區工業、建筑、商業、交通及公共機構等領域,實施30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培育和引進一批節能服務機構。
《意見》規定:對于東麗區區域內實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服務機構享受國家、天津市獎勵政策,按年節能量計算,獎勵標準為360元/噸標煤。在此基礎上,對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單位給予匹配資金獎勵,獎勵標準為360元/噸標煤。通過這樣的方式,調動用能單位和服務機構兩方面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