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如果你的企業有排污超標或者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私設暗管偷排、非法排放有毒物質等環境違法行為,那么,你的企業在銀行貸款時將會被拒絕或者受限。
3日,遼寧省環保廳會同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中國銀監會遼寧監管局,將長期不能摘牌、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污染物超標排放的26家企業列為第一批綠色信貸限制企業,嚴格限制這些企業的貸款。
從即日起,將沈陽金碧蘭化工有限公司等26家企業的環境違法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各銀行機構對其實施審核授信政策,原則上不予新增貸款,并視情況逐步壓縮貸款,直至退出貸款。
26家企業包括9家造紙企業、7家化工企業、2家水泥企業、2家鋼鐵企業、6家其他行業企業。其中,沈陽企業6家,違法問題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是掛牌督辦超期一年不能摘牌,至今未落實2010年8月底前停產并實施搬遷的督辦要求,氯離子長期超標排放;二是掛牌督辦超期一年不能摘牌,至今未落實斷電、斷水、拆除設備等措施。
目前,一些上榜企業的負責人已經主動找到了環保部門,表達了積極整改的決心。綠色信貸“黑名單”將有進有出,今后,全省各級環保部門將對綠色信貸限制違法企業采取跟蹤式監管,被列入綠色信貸限制的企業,各項環保措施和要求落實到位,經環保部門驗收認定后,方可解除信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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