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上漲與財政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昨天宣布的一項政策有關,據文件內容,兩部委將對我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發放專項補助,金額在5000萬元到8000萬元不等。這是兩部委近期推出的、對可再生能源的另一項重要政策。3個月前,兩部委也曾下發文件,擬對國內實施光電建筑應用的城市給予每瓦20元的補貼。
根據文件,我國將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工作,對納入示范的城市,中央財政將給每個示范城市5000萬元的補助。如果推廣應用面積大、技術類型先進適用、能源替代效果好、資金運用實現創新等將相應調增補助額度,每個示范城市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8000萬元。補助資金會分三年撥付,第一年根據城市申報應用面積等因素測算補助資金總額,按測算資金的60%撥付補助資金;后兩年根據示范城市完成的工作進度撥付補助資金。
申請示范的城市既可以是地級市(包括區、州、盟)、副省級城市,也可以是直轄市。通知還規定,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申請示范的地級市原則上不超過3個。
簡單地說申請城市的總量上限在90個左右。“每個城市都給予5000萬元到8000萬元補貼的話,這個總盤子是很大的,全部用足的規模可能至少在40多億元左右。”江蘇省發改委一位內部人士對CBN記者表示。
而尚德電力一位負責國內市場的人士則表示,分配到各個地方政府的幾千萬元資金不算太多,可購買2.5兆瓦到4兆瓦的電池組件。我國崇明的兆瓦級太陽能電站大約能供715戶家庭使用1年(按照三口之家每年用電1500千瓦計算)。
“補助對整個可再生能源市場的最大作用,還在于其所帶動的后續效應。” 招商證券(行情 股吧)研究員汪劉勝告訴記者,“一是怎樣帶動其他資金進入該行業,二是開啟國內市場。”
兩部委下發的文件中就提到,各地應創新補助資金使用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可綜合采用財政補助、貸款貼息、以獎代補、資本金注入、設立種子基金等方式,放大資金使用效益。
另外財政部還指出,今后2年內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應具備一定規模,其中地級市(包括區、州、盟)應用面積不低于200萬平方米,或應用比例不低于30%;直轄市、副省級城市應用面積不低于300萬平方米。“這就意味著各地的可再生能源建筑的總量將會有所提高。”
中盛光電集團一位銷售經理告訴記者,如果全部折算為光伏建筑的話,那么200萬平方米的建筑將會帶動25兆瓦的銷量,“2009年到2011年期間泰州市就要做25兆瓦的光伏銷量。不過可再生能源還包括光熱建筑、節能材料建筑,所以光伏建筑只是其中一部分,不會全部用完這個200萬平方米的總額度。但在現在多晶硅、電池市場不景氣的情況下,政策的推出肯定會進一步推動國內各城市對光伏建筑的推廣。” 王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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