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近日發出c通告,宣布采取10項節水措施,要求加快淘汰非節水型產品,禁止生產和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產品。洗浴業、游泳場館、水上娛樂業等行業,也須采用循環用水設施和節水型器具,降低經營用水量。
通告發布之日起兩個月內,天津主要公共用水場所,包括賓館、飯店、商場、超市、機關、學校和游泳、洗浴等場所,應當全部更換節水型器具。
天津屬于缺水型城市,今年10月22日開始“引黃濟津”應急調水。
天津市政府此次提出,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禁止設計、采購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產品。這些建設項目應當采用節水型工藝,安裝使用節水型設施和器具。為用水量大的建設項目配套的相應節約用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如果節水設施驗收不合格,則建設項目不得投入使用。
此外,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駐津部隊、駐津單位等非生活用水戶必須按照用水計劃指標用水。逾期未辦理用水指標的,不但將被停止供水,還將被依法追究責任。同時,天津市節約用水辦公室還將加大對洗車、洗浴、游泳場館、園林綠化、供熱鍋。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