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任務是340萬平方米,下達給我市的任務是26萬平方米。該項工作被自治區政府列為2009年“十大民生工程”之一。
為保質保量完成自治區下達的改造任務,我市進行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制定了《2009年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確定了指導思想、工作原則;成立了領導小組和實施工作組。改造項目選定以臨河美麗園住宅小區及鄰近的陽光1號園、2號園、3號園和稅花小區等既有居住建筑為主要改造對象,改造工作以熱力站為單元。改造內容主要以外墻外保溫改造和室外管網及熱源節能改造為主。凡實施節能改造的部分必須滿足現行強制性節能設計標準要求,改造后要達到50%的節能標準,并具備供熱計量的條件。目前,已完成節能改造項目設計,下一步要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施工隊伍,并嚴格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力爭把好事辦好。市建委要定期不定期進行質量、安全、施工進度及節能效果檢查。工程竣工后,市建委要對節能改造的設計、施工質量和項目完成情況等進行驗收,并組織能效測評機構對改造前后的能耗狀況,節能效果,熱舒適度改善等情況進行評價。
該項工作計劃在9月25日前完成,10月15日前迎接自治區建設廳檢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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