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政府12月10下午公布關于《“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
根據這份《方案》,至2015年,廣州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在17.38萬噸以內,氨氮排放總量控制在2.12萬噸以內,上述兩項均要比2010年減少兩成二左右;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5.52萬噸以內,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10.97萬噸以內,這兩項指標均比2010年減少超過三成。
廣州市環保局副書記戴劍鋒稱,此次減排方案,從指標看,新增氨氮、氮氧化物兩項指標;從控制范圍看,廣州首次將污染源普查口徑中的農業源、機動車納入到總量控制范圍;并加強了對火電、鋼鐵、水泥、造紙、印染和污水處理廠等重點行業的全口徑精細化管理。
據了解,為實現減排目標,廣州布置八大任務,嚴格環保準入;淘汰落后產能;持續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建設;進一步推進工業污染源治理;優化養殖模式,實現農業源減排;采取綜合措施,控制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強化執法,創新環境監管手段;加強減排能力建設,完善減排統計、監測、考核“三大體系”。
廣州市環保局還制定了11項重點減排工程,包括火電企業脫硫旁路取消、火電企業脫硝、非電企業二氧化硫治理、非電企業氮氧化物治理、“退二進三”、污水處理廠建設,造紙、紡織印染、石油化工行業廢水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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