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價局昨公布《生活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調整方案》 本月30日將舉行聽證會
明年1月1日起,中山市生活污水處理費將作出調整,調整后或實現城區與鎮區同價,其中鎮區居民每噸水的排污費將漲至0.9元,比目前上漲0.2元,城區居民排污費維持現價。
昨天,市物價局在中山價格信息網上公布了《生活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調整方案》,并擬于11月30日上午召開生活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聽證會,33名聽證代表將參與聽證,其中有13人是由市物價局聘請,包括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府部門代表、社會組織代表、專家學者等,另有20名消費者代表是早前公開面向社會征集的。此外,本次聽證會還另設5名旁聽人員席。
文/記者 劉競宇、幸琦昕 通訊員黃國棟、高鳳霏
為何調?
去年排污費缺口達800萬元
市物價局公布的信息顯示,2011年中山全市生活污水處理總量為2.7億立方米,生活污水處理平均單位成本為1.26元/立方米。2011年市、鎮兩級財政已實際撥付污水處理企業的營運支出3.02億元,而中山2011年的生活污水處理費實際征收額為2.94億元,存在800萬元缺口。隨著生活污水處理率的提高,污水處理量也會逐步增加,資金的缺口將進一步增加,這已嚴重影響中山市污水處理企業的后續建設和運營。通過考慮用水戶的承受能力,適當提高污水處理征收標準,既有效保障污水處理設施的后續建設和運營,也有利于促進節能減排,引導用水多的用戶調整用水行為,促進合理、節約用水。
如何調?
鎮區居民污水費每噸或漲2毛
目前,中山市居民用水戶每度水的排污費城區標準為0.9元,鎮區標準為0.7元,非居民用水戶每噸水的排污費城區標準為1元,鎮區標準為0.8元。
記者昨天從市物價局在中山價格信息網上公布的生活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的調整方案看到,方案分為方案一以及方案二。方案一中的城區居民用水戶污水處理費暫不調整,其余鎮區居民、非居民用水戶均在原有基礎上每立方米增加0.20元;方案二中的城區居民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也是暫不調整,非居民用水戶在原有基礎上每立方米增加0.08元;其余鎮區居民、非居民用水戶分別在原有基礎上每立方米增加0.20元、0.28元,其中城區指的是石岐區、東區、西區(不含沙朗片)。
調整后,中山污水處理費將實現城區與鎮區同價,方案一居民、非居民戶分別為每立方米0.90元、1.00元;方案二分別為每立方米0.90元、1.08元。
據介紹,調整方案將按照現行用水類別劃分征收污水處理費標準的用戶,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學校和集體宿舍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即原與居民用水戶同價的行政事業的環衛、綠化及機團、醫療等行業整合到非居民生活用水的征收標準。
有聽證代表認為調整很合理
記者昨天走訪了聽證代表之一的中山市環保局副局長、市政協委員李菊花。對于剛剛收到的聽證方案,李菊花表示污水處理費的調整很合理。“據我了解,現在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成本每噸就要1.2元,現在只是調到1元的話,我覺得中山的污水處理費用還是很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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