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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關區將建立落實全面動員、網格化管理、舉報獎勵制度和煤炭補貼等“十項制度”,對舉報銷售或使用有煙煤行為的按照一定標準予以獎勵,對嚴格執行使用無煙煤的農村五保戶、農村困難戶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按照每戶每年500元的標準予以補貼。”這是記者昨日從蘭州市城關區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暨市容環境會戰指揮部辦公室了解到的。
此外,城關區還將建立落實全面動員、網格化管理、舉報獎勵制度和煤炭補貼等“十項制度”。同時對轄區的污染源進行每日兩次巡查﹔城關區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綜合執法隊實行“早6晚11”的巡查制度,對一些不配合的小作坊,小加工企業堅決予以查處、關停。另外,要廣泛發動轄區群眾做義務監督員,設立有獎舉報電話,對舉報銷售或使用有煙煤行為的,按照一定標準予以獎勵﹔對嚴格執行使用無煙煤的農村五保戶、農村困難戶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按照每戶每年500元的標準予以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