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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的申報工作已于10月15日結束。據國家能源局9月14日發布的《關于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的通知》(以下簡稱 《通知》),國家能源局將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確定并批復示范區名單,給予區域內光伏發電項目單位電量定額補貼政策。
《通知》中規定,由各省市區能源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各光伏企業對于示范區的申請,結合新能源示范城市、綠色能源縣和新能源微電網項目建設,在若干城市集中安排首批示范區,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申報的示范區數量不超過3個,總裝機容量不超過500MW。鑒于本次示范區規劃的量較大,按全國31個省市區計,總裝機容量可達15GW。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晶科能源)CEO陳康平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已提出了申請,同時期望更具體的操作細則盡快出臺。陳康平透露,晶科能源項目所在地選擇在江西上饒。而關于項目的具體情況,陳康平表示還要看省里的安排。
《通知》中尚未對示范區設立的進一步細節作出解釋,對此陳康平表示,目前有兩個方面還有待進一步的政策出臺:具體的補助價格和項目建設的具體時間表。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不能盡快出臺細則給予落實,在執行上會造成困難。如果政策細則沒有落實,可能仍然會出現諸如補貼資金無法及時到位、并網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等問題,造成企業“補助拿不到,電站建好以后只能曬太陽”等問題。
孟憲淦認為,“靠企業自身的努力來度過困難局面是一個基本前提”,決不能把拯救光伏行業的責任完全放在政府政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