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了《貴州省食品安全條例(草案)》,針對群眾廣泛關注的“地溝油”問題,《條例(草案)》專章對餐廚廢棄物處理作出了規范,擬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將收集、運輸和處置一體化運營。
為解決餐廚廢棄物回流餐桌問題,《條例(草案)》專章對餐廚廢棄物處理作出了規范,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食用油和食品市場監督管理制度和體系,并對餐廚廢棄物的收集與處置實行特許經營制度,由特許經營單位對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一體化運營,處置必須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
同時,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與餐廚廢棄物收集處置單位簽訂餐廚廢棄物收集處置協議,載明收集時間、要求、費用等事項,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在餐廚廢棄物產生后24小時內,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必須將餐廚廢棄物交給處置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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