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湖泊含磷過高,使湖水變清,投入上百億元不見好轉
解決湖泊含磷過高,使湖水變清,投入上百億元不見好轉
太湖流域自上世紀80年代起開始治理,2007年,太湖藍藻暴發致200萬人斷水,江蘇每年投入20億元專項資金用于太湖治理。至2011年底,5年間,從太湖打撈藍藻達280萬噸,藍藻依然每年暴發。水利部副部長曾坦承,太湖流域60%以上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劣于三類。
20多年、100億,換不來一泓太湖清水。浩浩蕩蕩的治污工程一茬茬過,一邊是砸錢整治,一邊是污染延續,終于積重難返。
據說比照國外的經驗,解決湖泊含磷過高、使湖水變清,需要耗時20至30年。時間其實未必是問題,問題是這20年的時間能不能解決一些、一點問題?地方部門的決心很大,上百億的投入也不是小數字,悲催的是,“流域內污染企業的整治,只能由各地方政府出面管理;太湖流域管理局的職責權限僅在于水質方面,對于污染源,只能向當地政府提供建議”多頭管理、管而不清的治理機制,除了隔靴搔癢又能如何呢?正如《湖泊科學》所言,城市供水、排污、水質的管理,分屬城建、公用事業、環保等多個部門,而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則要由江、浙、滬三省(市)按塊負責,“流域與區域存在隔閡,流域管不了區域,區域規劃與太湖流域綜合規劃不接軌,"規劃"打架現象時有發生。”
水是流動的,湖是靜止的。真正治理太湖的辦法,可能無非兩條路徑:一是打破區域隔閡,以更高層級的行政權責,整合地方治理權限,改變“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現狀;二是從源頭上解決污染的問題,藍藻是怎么長出來的?水質是怎么渾濁起來的?……問題的背后,無非還是地方經濟和青山碧水的糾結。想當年,一條萊茵河,途經瑞士、德國、法國、荷蘭等9個歐洲國家,盡管成為沿途諸多國家的飲用水源,但也一度因為水污染,被世界稱為“歐洲下水道”、“歐洲公共廁所”。好在,若干年后,其搖身成為跨流域河道治污樣板,個中智慧,無非是得力的協調機制與合理的利益平衡機制。
太湖水治理了20多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但如果還是按部就班地光砸錢、不治污,遲早,藍藻也會看淡了這個冷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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