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備案證書的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方可在全市民用建筑工程中使用。3月16日記者從市住房城建委獲悉,該委13日印發的《銅陵市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使用未經備案的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的,不予驗收通過,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該《辦法》明確,需備案的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是指有國家和行業產品質量標準,符合相關規定,有相應的應用技術規程的節能墻體材料、外墻保溫系統、屋面保溫隔熱材料、節能型門窗及玻璃幕墻、太陽能系列產品及其他各種節能設備和產品。申請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備案的生產企業,應具備生產工藝、設備先進,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本市資源環境特點,有健全的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等條件。通過備案審查的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頒發《銅陵市建筑節能材料和產品備案證書》,市住房城建委每季度公布一次。
此外,銅陵市還明確,將加強對備案的節能材料和產品的日常監督管理,在銅陵市生產和銷售的備案產品每年抽檢面不小于10%。抽檢不合格的產品,責令生產企業限期整改并進行通報。已取得備案證書,但有連續兩次抽檢不合格、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涂改備案證書以及將備案證書轉讓給他人使用、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備案證書等情形之一的,將注銷其備案證書并向社會進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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