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西安市日前出臺《推進城市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工作實施意見》,鼓勵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屋頂綠化。
《意見》提出,西安市公共機構所屬建筑,在符合建筑規范、滿足建筑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建筑層數7層以內、高度低于22米的非坡層頂新建、改建建筑和竣工時間不超過20年、層頂坡度小于15°的既有建筑,應當實施屋頂綠化。市政府將對屋頂綠化按每平方米285元的標準進行補貼,其中對部分綠化未達標項目將強制要求屋頂綠化。
除了強制措施外,西安市還出臺了多項鼓勵措施。其中包括:新建、改建項目附屬綠化用地面積在未計入屋頂綠化面積前已達到規劃要求的,按屋頂綠化面積享受義務植樹減免優惠政策或予以市級財政補貼;將城市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完成情況作為評選市級花園式單位和綠化美化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重要依據。
除對屋頂進行綠化外,西安市還提倡在符合建筑規范的前提下,在適宜進行垂直綠化的建筑墻體、地鐵通風設施、道路護欄、立交橋等建筑物實施垂直綠化,今年將新增垂直綠化20.5萬平方米。
根據《意見》要求,今年西安市臨潼、閻良等13個區(縣)、開發區力爭新增屋頂綠化12萬平方米,大小相當于近17個標準足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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