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壕節能)近日發布招股書稱將登陸創業板,擬發行8,000萬股。但翻閱其招股說明書發現,招股書中的風險提示竟高達27項,同時由于資金周轉速度過慢和對合作企業經營狀況的過度依賴,該模式也可謂是“危”“機”并存。
天壕節能的主營業務是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余熱發電項目的連鎖投資、研發設計、工程建設和運營管理,本次擬在深交所創業板發行8000萬股,預計募資約3億元用于五個余熱發電項目的建設。
所謂“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余熱發電項目”,就是節能企業與大型水泥、玻璃等企業進行合作,公司投資、設計和建設余熱發電站,利用上述高耗能企業生產產生的余熱進行發電,再將電力參考國電價格銷售給上述合作企業。這種合作模式興起于西方發達國家,2007年后逐步引入國內。
“這個模式的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一位節能環保行業研究員表示,“這種方式不需要客戶一分錢投資,卻能夠為工廠和設備升級并降低運行成本,同時高度符合國家的節能低碳的產業政策走向。”正因為如此,天壕節能的業務模式在市場上受到歡迎,截至2011年底,公司已投入運營及在建、擬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達29個,是國內余熱發電領域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最多的公司之一。
不過,上述分析人士同時認為:“這種合作模式將投資和運營的權責均放在節能企業一方,不可避免地產生巨大的資金壓力和經營風險。”
余熱發電項目大多要求在確定合作后12個月內建成,且單個余熱發電項目的投資額一般高達3500至8000萬元,公司采用的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又決定了項目投資只能通過項目建成后的運營收益分年(通常是20年)收回,因此在業務快速擴張的同時面臨著巨大的資金壓力。另外,余熱發電項目直接接附于合作方生產線,合作方生產線運轉效率直接影響到項目運轉效率,如果合作方生產經營出現問題,或者水泥、玻璃行業由于周期變化、政策變動、環保要求等產生變化,都會對公司的正常運營產生巨大壓力。
事實上,天壕節能業務模式資金壓力巨大的短板在公司上市前的運營中已經有所體現。公司自成立初期,就因資金壓力巨大,通過境外公司在2007年向德銀發行共計3.9億港元的債券。但由于2008年金融危機發生后,德銀無法按原有承諾繼續提供債券融資,境外公司陷入破產的困境。此后,該公司赴中國香港上市計劃又擱淺。天壕節能的前身天壕有限曾在2009年解除原財務總監王翊職務,且與王翊的爭議在遞交上市申請前仍未終止,即是當年融資困境留下的后遺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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