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與環保部共同研究起草的《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征求意見稿)》昨天正式發布,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意味著去年以來針對鉛酸蓄電池行業的全國大整頓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未來行業整合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衛生防護距離標準得到明確
根據《準入條件》,鉛蓄電池及其含鉛零部件生產行業新建項目應在依法批準設立的縣級以上工業園區內的相應功能區建設,符合《鉛蓄電池廠衛生防護距離標準》(GB 11659)的要求。有條件的地區應將位于工業園區外的現有項目逐步搬遷入園。重金屬污染防控重點區域禁止新建、改擴建鉛蓄電池及其含鉛零部件生產項目。
此前,關于《準入條件》的爭議主要就集中在衛生防護距離標準問題上。按原先的規定,年生產規模大于等于10萬千伏安時的鉛蓄電池廠,若其所在區近五年的平均風速不同,對其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分別是800米、500米、400米。
但去年有傳聞稱新的《準入條件》將把衛生防護距離統一設為1公里,這被視為“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由此引發業界激烈爭議。此次《準入條件》顯示,在衛生防護距離方面仍將執行原先的要求,
“1公里是不可能的,因為現在城市化速度這么快,如果全部按照1公里來執行的話,那么鉛酸蓄電池廠只能都搬到山區去了。”中國電池工業協會一位高層說。
衛生防護距離是指產生有害因素的部門的邊界至居住區邊界的最小距離。
龍頭企業有望受益
昨天發布的《準入條件》同時規定,新建、改擴建鉛蓄電池企業(項目),建成后同一廠區年生產能力不應低于50萬千伏安時(按單班8小時計算,下同)。現有企業同一廠區年產能則不應低于20萬千伏安時;現有商品極板企業,同一廠區年極板產能不應低于100萬千伏安時。
原先業界對準入規模曾有“新建產能不應低于20萬千伏安時”的說法,但目前的標準顯然比業界預估更高,意味著對鉛酸蓄電池企業的規模又構筑了很高的門檻,大批新建產能不達標的企業將被淘汰。
“現在國內整個鉛酸蓄電池行業中擁有營業執照的企業總計1700多家,經過第一次整治后只剩下500-800家,預計等準入條件發布后還要去掉一批。”上述協會高層說。
《準入條件》還規定,禁止生產開口式普通鉛蓄電池,現有生產線應予以淘汰。禁止新建、改擴建商品極板生產項目、外購商品極板組裝鉛蓄電池的生產項目、干式荷電鉛蓄電池生產項目以及鎘含量高于0.002%(電池質量百分比,下同)或砷含量高于0.1%的鉛蓄電池及其含鉛零部件生產項目。現有鎘含量高于0.002%或砷含量高于0.1%的鉛蓄電池及其含鉛零部件生產線應于2013年12月31日前停止生產。
最后,新建、改擴建企業(項目)及現有企業,工藝裝備及相關配套設施還必須滿足多達13項要求。
“由于鉛酸蓄電池上市企業大多為細分行業龍頭,在進行行業環保整頓及準入標準提升后,龍頭企業有望從行業集中度提升帶來的市場新格局中受益。”國都證券研究員肖世俊說。
中信證券之前的一份調研報告也顯示,隨著未來準入條件進一步出臺,預計行業的供給缺口將維持到2012年中旬。2012年下半年,隨著部分龍頭企業新增產能的逐步投放,行業供需有望恢復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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