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國家將嚴禁向農產品產地排放或傾倒廢氣、廢水、廢油、固體廢物,嚴禁直接把城鎮垃圾、污泥直接用作肥料,嚴禁在農產品產地堆放、貯存、處理固體廢棄物。農業部日前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清潔生產的意見》對此作出明確規定。
《意見》提出,加大對污染企業的整治力度,依法“取締關停一批、淘汰退出一批、限期治理一批”,嚴格控制新上污染企業,加強對重金屬污染源的監管。同時,加強對化肥、農藥、農膜、餌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健全化肥、農藥銷售登記備案制度,禁止將有毒、有害廢物用于肥料或造田。加大對違法違禁生產、銷售和使用高毒、高殘留、有害農業投入品的處罰力度,營造生產、銷售和使用安全農業投入品的良好氛圍與環境。
推廣節肥節藥節水技術。深入開展測土配方施肥、精準農業技術,鼓勵農民開展秸稈還田、種植綠肥、增施有機肥。科學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先進施藥機械,配置殺蟲燈,建立多元化、社會化病蟲害防治專業服務組織,大力推進專業化統防統治,推廣綠色植保技術,進行病蟲抗藥性監測與治理,提高防治效果和農藥利用率,減少農藥用量。
實施農田氮磷攔截。在現有農田排灌渠道基礎上,通過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結合,改造修建生態攔截溝,吸附降解農田退水中的營養元素,改善凈化水質,促其循環再利用,減少農田氮磷流失。
《意見》還對發展畜禽清潔養殖、推進水產健康養殖,以及推進農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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