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環保局下發通知,要求全市各類生活污水處理廠和污泥處置企業必須對污水處理完成后產生的污泥加強監管,無害化處置。
據了解,城鎮污水處理廠在污水凈化處理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含水率不同的固體廢棄物,若未經無害化處置就進入環境,會對環境造成嚴重且長遠的污染。如:經風吹雨淋的污泥會產生高溫或其他化學反應,殺滅土壤微生物,破壞土壤結構,使之喪失土壤功能;污泥中大量有機物被微生物分解后,會腐敗、產生惡臭和有害氣體。據檢測,這類污泥中還含有數倍于污水中的腸道細菌、蠕蟲寄生蟲及病毒等病原菌;更為嚴重的是,污泥中所含重金屬還會通過土壤、農作物以及魚、蝦等食物鏈,重新回到“餐桌”上,直接危害廣大居民的身體健康。目前南京全市日產污泥量約達450噸,全年污泥產量約16萬噸。其中市管四大污水處理廠約日產污泥370噸,區縣污水處理廠約日產80噸。根據國家和省里的統一部署,從現在開始,南京市要求各污水處理廠必須將產生的污泥做到無害化處置,并將這些污泥的產生、貯存、轉移、處理處置及內部管理納入環境監管監察范圍,對不符合有關政策、規范、標準并存在問題的企業,環保部門將依法予以限期整改和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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