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條例》的實施可以達到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目標。同時,條例還強調了規劃環評的公眾參與,有可能造成不良環境影響的專項規劃,應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市民可以對其投反對票。
記者昨日從市環保局了解到,《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條例》的實施可以達到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目標。同時,條例還強調了規劃環評的公眾參與,有可能造成不良環境影響的專項規劃,應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市民可以對其投反對票。
條例明確了土地利用有關規劃,以及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小組將對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基礎資料、數據、評價方法等6個方面進行審查。發現存在重大環境問題的,將提出不予通過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意見;發現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質量存在重大問題的,審查小組應當提出對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修改,并重新審查的意見。
《條例》同時強調,有可能造成不良環境影響的專項規劃,應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市民可以對其投反對票。
條例還突出強調了規劃環評的公眾參與,要求對可能造成不良環境影響并直接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專項規劃,在報送審批前公開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對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意見,并在報送審查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附具對意見采納與不采納情況及其理由的說明。
對于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與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有重大分歧的,規劃編制機關還應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進一步論證。
為保證規劃環評的對策、措施落到實處,條例建立了區域限批制度,規定規劃實施區域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總量控制指標的,應當暫停審批該規劃實施區域內新增該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條例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或者對規劃實施過程中產生的重大不良環境影響,有權向規劃審批機關、規劃編制機關或者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依法調查處理。
免責聲明: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 綠色節能環保網 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 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 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