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修訂并發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新目錄將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與2005年版目錄相比,新能源作為單獨門類,首次進入指導目錄的鼓勵類行業。
本報記者在盤點這份長達1399條的新目錄時發現,與2005年版目錄相比,2011版目錄新增了包括新能源在內共14個門類。可以說,戰略性新興產業、環保與資源綜合利用等新增內容成為新版目錄的最大亮點,“低碳”亦成為貫穿該目錄的一大主線。
“新能源被明確列入鼓勵類目錄當中,這無疑會對新能源產業的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室主任、研究員周宏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慣例,新能源產業會因此得到財政、稅收、金融等全方位的政策扶持,這些扶持政策將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相關政策保持一致。”
“但是新能源產業在整個行業結構中的比重能夠得到多大提升,還要取決于該行業的市場競爭力。”周宏春強調,“任何行業的發展都不能完全靠政策扶持,它的最終走向還是要由市場來決定。”
作為國家最具綱領性的產業政策指導文件,投資項目一旦進入指導目錄鼓勵類,就意味著獲得了相關部門在上市融資、銀行信貸、拿地、稅收等多個方面的優待證。因此,《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版)》可以看作是我國未來產業政策的風向標與晴雨表。
該新版目錄維持了2005年版的分類特點,仍分為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其中,鼓勵類750條、限制類223條、淘汰類426條。新能源、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等成為新增鼓勵類產業的“關鍵詞”。
在指導目錄鼓勵類新增的新能源門類中,涉及了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海洋能與潮汐能等多方面的內容,在10個子項中,提及生物質能的有5項,提及太陽能的有4項,提及海洋能與地熱能的有1項,而風電僅在“風電與光伏發電互補系統技術開發與應用”這一子項中被一帶而過,其背后透露出的政策含義引人深思。
有業內人士認為,風電在裝機規模、政策扶持和技術發展等多方面都遠超其他新能源形式,在目前并網與淘汰落后機組等問題尚未解決的情況下,政策更多地對發展相對滯后的太陽能與生物質能更多傾斜,也在情理之中。
對此,中國節能協會副秘書長宋忠奎卻持不同觀點。在接受采訪時宋忠奎告訴本報記者:“總體而言,太陽能應用涉及的領域十分廣泛,包括,光伏發電、熱利用、建筑節能等,而風能一般只能用于發電,應用范圍較窄,并且在實際應用中,風電產生的效益要比光伏發電大得多。指導目錄中對各項新能源著墨的多少并不代表在政策扶持力度上會有偏差。”
中國農村能源協會生物能專委會主任王孟杰則認為,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相對于其他新能源形式,生物質能目前產業化的程度最低。在業內人士看來,指導目錄中鼓勵生物質能最實在的內容,在于鼓勵生物質發電。
但是,指導目錄中提到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矛盾突出時,其中惟一涉及新能源的就是風電。國家發改委在對指導目錄的解讀中表示:“諸如風電等部分新興能源產業投資過熱,主要原因是在國家嚴格調控‘兩高一資’等行業固定資產投資的形勢下,資金大量涌入以新興產業為主的裝備制造業所致。如不及時加以調控,不僅將使企業陷入生產經營困難,還將影響產業自主創新和結構調整的步伐。”
周宏春告訴本報記者,風電領域的“跟風”現象比較突出,而配套的政策制度和技術裝備跟不上,生產了很多不穩定并且無法被應用的“垃圾電”,卻缺乏相應的設備將這些不穩定的電轉化成可利用的穩定電流。這一問題成為風電行業發展的一大桎梏。
“十二五”期間,我國把新能源產業列入了國家重點支持的七大領域之一,不但國家政策支持,各地方也制定了很多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發展新能源產業。我國新能源產業經過幾年發展,不論是政策環境,還是技術、市場環境,都發生了重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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