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環境保護部、國家發改委等十一個部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要求高鐵在市區運行須控制噪音污染。
建筑聲將實行環境質量告知制
《意見》中提出的具體措施包括: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道路兩邊配套建設隔聲屏障,嚴格實施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控制高鐵在城市市區內運行的噪聲污染,并加強機場周邊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意見》稱,加強施工噪聲排放申報管理,實施城市建筑施工環保公告制度,嚴格限制在敏感區內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實施城市夜間施工審批管理。
此外,《意見》要求,逐步建立民用建筑隔聲質量驗收制度,實施建筑聲環境質量狀況告知制度。
商戶室外音響攬客被禁止
當然,《意見》禁止商業經營活動在室外使用音響器材招攬顧客,要求嚴格管理敏感區內的文體活動和室內娛樂活動,明確限制室內裝修作業時間,嚴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作業。
在查處方面,《意見》要求,查處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加大敏感區內噪聲排放超標污染源關停力度,加強工業園區噪聲污染防治,禁止高噪聲污染項目入園區。
今年年底確定重點污染源
《意見》要求鐵路等部門制定的“十二五”規劃,應有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內容,城市環保部門應于2011年年底完成重點噪聲污染源確定工作,嚴格實施噪聲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每年限期治理一批噪聲超標的重點企業。
《意見》要求,加大交通、施工、工業、生活四個重點領域噪聲污染防治力度,且此次是多部門首次協調聯動,重點解決上述領域的噪聲擾民問題。
噪聲污染法已不能適應需要
環境保護部新聞發言人陶德田介紹,近年來,我國環境噪聲污染影響日益突出,環境噪聲污染糾紛頻發,擾民投訴居高不下。
陶德田認為,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在控制重點、防治手段、職能分工和處罰力度上已不能適應當前的環境噪聲管理工作需要。
因此,陶德田說,十一部門推出了上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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