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海南省高院和各中院增設環境保護審判法庭,今年下半年將開始受理案件。
為適應海南生態立省和國際旅游島建設需要,海南省高院和各中級法院,以及五指山、瓊中、儋州等環保任務較重并且具備條件的基層法院,設立環保法庭審理海防林恢復和建設工程、節能減排、環境污染防治等生態建設中引發的各類案件和環境污染侵權案件,規范生態保護區域資源的合理開發。
海南省高院院長董治良說,上半年,海南高院將做好環保公益訴訟資金管理、授予訴訟主體資格和編制機構等三個方面的工作,使環保法庭不流于形式。
目前,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保護審判庭也在組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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