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或擴建LED項目,如果設備投資達到5000萬元,就會獲得投資設備總額6%的資金補貼,同時在項目用地、科技創新等方面都可享受優先權利。
昨日(12.13),江門市公布《關于加快建設廣東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江門綠色光源)基地暫行優惠辦法的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在專項資金、項目投資優惠、科技創新獎勵、品牌標準和專利獎勵等方面提供巨大的資金獎勵和補貼做出詳細說明,指出從2011年起,連續兩年每年安排1.5億元專項資金,支持該市LED產業發展。
《規定》還特別注重對科技創新方面的獎勵,指出對重大產業化項目、關鍵技術研發、重大新產品研發等項目由LED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采用招標方式給予支持,一次性給予30萬~100萬元的補貼。而企業如果被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按國家級10萬元、市級1萬元的標準一次性給予獎勵。
用地指標優先安排
據介紹,如果涉及LED項目用地,各市區可按照本年度已下達的土地利用計劃10%以上的比例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如項目用地增加容積率,不增收土地出讓金。
《規定》還鼓勵企業主導或參與LED標準制定,其中主導制定地方標準獎勵5萬元、行業標準10萬元,另外,主導制定國家標準獎勵15萬元、參與制定獎5萬元;主導制定國際標準獎勵25萬元、參與制定獎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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