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在昆明市范圍內拆遷施工、填挖產生的揚塵污染,昆明市環保局將向相關單位收取施工揚塵排污費。昨天,昆明市環保局首次公布《昆明市城市施工揚塵排污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聽證稿)》,其中明確:每拆遷1平方米建筑面積征收排污費2.21元。這就意味著全市范圍內正在如火如荼進行的拆遷施工成本將增加。11月9日,這個暫行辦法將聽證。
昆明市環保局政策法規處處長張永軍介紹:所謂的要征收揚塵排污費,其實就是通過經濟手段來控制城市揚塵污染的重要手段。為控制城市施工工地揚塵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暫行辦法內容規定,揚塵排污費的征收范圍包括:五華、盤龍、西山、官渡四區,三個開發(度假)區、空港經濟區、呈貢新區、高新區馬金鋪行政區域內的各類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拆遷工程、公路施工工程、市政開挖工程、商品混凝土生產等施工活動,并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工地。所稱城市施工工地,包括區域內各類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拆遷工程、公路施工工程、市政開挖工程、商品混凝土生產等施工活動,并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工地。城市施工工地揚塵(以下簡稱揚塵),是指除居民家庭裝修、農村住宅建設、城鄉園林綠化以外的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對大氣造成污染的顆粒物,包括砂石、灰土、灰漿、灰膏、工程渣土等物料。
揚塵排放量按下列方法核算:拆遷施工揚塵排放量按照拆遷1平方米建筑面積排放14.72公斤粉塵(折3.68污染當量)確定,拆遷1平方米建筑面積征收排污費2.21元,照此計算,拆遷建筑面積為100平方米的房屋要繳納221元;填挖施工揚塵排放量按照每填挖1立方米砂石排放粉塵5.4公斤(折1.35污染當量)確定,填挖1立方米砂石征收排污費0.81元;散流物料裝卸作業揚塵排放量按照裝卸1噸散流物料排放粉塵4公斤(折1污染當量)確定,裝卸1噸散流物料征收排污費0.6元;散流物料堆放揚塵排放量按照堆存1噸散流物料每年排放粉塵2公斤(折0.5污染當量)確定,堆存1噸散流物料年征收排污費0.3元。
揚塵排污者未按照規定繳納揚塵排污費的,將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揚塵排污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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