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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對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進行節能改造并完成節能監管體系建設
近日,深圳市政府正式發布《深圳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實施方案》,將對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優先進行改造,并完成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
深圳計劃在2010年之前對110萬平方米既有建筑進行節能改造,據估算,僅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每年就可節電2000萬度,而10萬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進行節能改造后,每年將節電50萬度,總效益相當于每年少燒6365噸標準煤,少排放1.75萬噸二氧化碳。深圳36個大運會體育場館在維修改造過程中也將增加“節能改造”的內容。
大型公共建筑能耗超標50%強制改造
據介紹,深圳將加大政府投入,選擇能耗高、改造效益好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和部分居住建筑開展建筑節能改造示范,采用一次捆綁立項、分步改造實施方案,政府對示范項目采取全額投資或補貼、獎勵等方式予以支持。方案指出,應防止以節能改造為名對公共建筑擅自進行擴建、改建。
根據方案,能耗高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是深圳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優先安排的對象,其改造將與主干道兩旁建筑外飾面更新工程和更換隔音隔熱外窗的工程結合。預計2010年年底前,深圳市600棟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將安裝上能耗實時動態監測設備,基本建立能耗監管體系。方案規定,國家機關辦公建筑節能改造不能少于40萬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則應達60萬平方米。
深圳將由政府投資建立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開展建筑能耗統計、審計、公示,建立用電分類計量和實時動態監測系統,對能耗超過定額標準50%的實行強制改造。方案也將居住建筑納入到了改造范圍之內,計劃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萬平方米的改造任務。鑒于居住建筑產權關系復雜,方案提出,要通過試點、示范的效應,積極、穩妥推進,結合城中村改造、“穿衣戴帽”工程和國家住宅產業化綜合試點的整體目標和階段任務,推動業主自愿改造。對業主有強烈改造愿望的建筑,優先支持節能改造。
對噪聲污染嚴重的鄰街住宅建筑,可結合城市景觀美化工程,綜合推進建筑立面更新、外窗隔熱與隔聲、屋面隔熱、空調室外機規范安裝等工作;對隔熱條件差,生活熱水能耗高、通風效果差、空調室外機散熱條件差的城中村住宅,方案鼓勵在結構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墻體、外門窗節能改造和使用可再生能源供應生活熱水。
市民中心節能改造今年展開
方案指出,2009年深圳將落實完成4項計劃。包括完成250棟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審計、能耗計量監測裝置的安裝。在此基礎上,進而建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庫,人大、政府等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能耗前5的大型公共建筑,將列入項目庫率先實施改造。
今年,深圳將組織實施60萬平方米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示范項目,包括36個大運會體育場館、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政府保障性住房、學生宿舍、醫療衛生建筑、福田區4萬平方米城中村的節能改造等。另外,深圳今年將制定國家機關辦公建筑能耗預算支出管理辦法,市財政核定的各部門2009年建筑能耗預算支出減少10%,而節約的資金將列入建筑節能發展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