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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昨日發布《關于完善農林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未采用招標確定投資人的新建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統一執行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75元(含稅),這是我國首次對生物質發電設置統一標桿電價。
《通知》同時規定,通過招標確定投資人的,上網電價按中標確定價格執行,但不得高于標桿上網電價;已核準的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招標項目除外),上網電價低于上述標準的,上調至每千瓦時0.75元;高于上述標準的國家核準的生物質發電項目仍執行原電價標準。
《通知》明確,農林生物質發電上網電價在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以內的部分,由當地省級電網企業負擔;高出部分,通過全國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分攤解決。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調整后,農林生物質發電價格中由當地電網企業負擔的部分要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