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物價局獲悉,我省已下發《清理優惠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自即日起取消各地自行出臺的對高耗能企業的優惠電價措施。
針對近段時間經濟增長放緩、高耗能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等情況,部分地區出臺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措施,這種做法造成電價政策的混亂和價格信號的扭曲,不利于促進高耗能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
根據該《通知》,全省將取消各地自行出臺的優惠電價措施,凡是以發、用電企業雙邊交易等名義,擅自降低發電企業上網電價或用電企業銷售電價,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措施的,將全面停止執行。全省還將推進大用戶直購電試點工作,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大型工業企業,用電電壓等級在110千伏及以上的,可以按自愿協商的原則,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電價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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